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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科醫生撞死人 脫危駕罪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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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2日 05:59
2011年01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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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瑪嘉烈醫院兒科駐院醫生涉嫌於東區走廊駕駛私家車撞向一輛電單車,導致電單車乘客死亡。醫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昨裁定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罪成,罰款4500元。

判不小心駕駛罰4500元

27歲被告蘇頌良(圖)被控於09年9月19日駕駛私家車,於東區走廊東行線西灣河支路導致李國勤(40歲)死亡,昨被判不小心駕駛罪成。大律師求情指被告06年取得港大醫學士,隨後考獲兒科文憑,屢次取得醫學獎項。大律師又稱,意外是由多個因素所致,被告已做足大部分步驟,意外後他亦立即停車為死者急救。被告對意外感悔意,他與家人的精神亦受困擾,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溫紹明稱,涉事電單車司機不誠實描述車速,驗車報告顯示電單車正前方未有損毁,與司機聲稱兩車距離太近不相符,故不接納司機證供。溫紹明認為是電單車高速行駛,令兩車距離短時間縮短而導致意外,裁定危駕罪名不成立。

溫紹明又分析,除電單車超速外,死者未有扣好頭盔及被告未有看清楚鄰線情况便切線,亦是導致意外發生因素,裁定被告不小心駕駛罪成。

【案件編號﹕ESCC1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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