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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的士禁區上客 小巴商會轟不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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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2日 09:15
2011年01月22日 09:1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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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運輸署周三再度延長的士於限制區上落客的寬免達12個月,但另邊廂警方卻持續「放蛇」檢控小巴於禁區上落客。港九公共專線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梁雄昨對此表示不滿,認為有欠公平。他更指曾多次要求運輸署放寬小巴禁區上落,惟對方只表示考慮,未有正面回應。

梁雄說每次跟運輸署開會,均要求放寬禁區上落客時間,但對方表示小巴數目較多,不能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提並論,需詳細考慮。梁雄對此大感不滿:「私家車、貨車,甚至的士也可上落客,唯獨小巴不可以,極不公平。」

「不在禁區上落等於無生意」

港九公共專線小巴聯合總商會近月共接獲最少8名會員投訴,指行車時有警員「放蛇」,登車查看司機是否違規,但未有即時檢控,直至違規上客數次才一次過發告票。8名會員共收到約20張告票,每張罰款450元。他大嘆會員不但當天「白做」,甚至需出車數天才可回本。

不過,梁雄坦言司機明知可能被檢控也沒辦法,因不在禁區上落客等於無生意:「整條沙咀道也是禁區,無地方上車,難道有生意也不接?」他只能嘆句「生意難做」:「小巴每天約掙千多元,但扣除租車費及入油費,實際只掙約300至500元。」

梁雄說,若情况持續,不排除組織其他司機,前往灣仔警察總部或立法會請願,要求政府放寬小巴於禁區落客的時間。

運輸署本周三宣布,再延長的士在禁區上落客貨至明年1月31日。運輸署發言人解釋,放寬措施整體上沒對交通造成阻礙,亦能方便的士為乘客提供點到點服務。換言之,的士業可繼續於繁忙時段及上午7時至晚上7時,在時速限制70公里以下的路段上落客貨。

警否認向一司機發5告票

警察公共關係科表示,因應市民投訴,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周三(19日)進行一項針對公共小巴司機違規行為的執法行動,但當中並沒有如傳媒報道的向同一司機發出5張告票。行動中,警方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共發出14張定額罰款告票,檢控8名公共小巴司機。有關檢控涉及「在限制區讓乘客上落」及「在汽車移動時使用流動電話」,兩項罪行最高罰款均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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