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溫州叫停個人境外直接投資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3日 05:59
2011年01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據內地《瞭望東方周刊》引述溫州官員表示,本月7日公布的《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已遭國家外匯管理局暫時叫停,因試點方案並未獲外管局批准。

本月7日,溫州市對外經濟貿易局在其官方網站高調公布允許溫州人到境外進行直接投資,年度投資金額最多不得超過2億美元。試點曾被視為是中國開放資本帳的重要一步。

國家外管局未批准

不過,《瞭望東方周刊》引述知情人士表示,經國內外媒體報道溫州試點後,國家外匯管理局曾打電話到浙江和溫州的外匯管理局,表示此方案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並要求溫州方面不得宣傳,低調處理。

該知情人士還透露,為保險起見,浙江方面冷處理此事,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工作已內部叫停。「到目前,也沒有個人來申請境外投資的項目。如果有來申請,相關單位也會勸個人暫緩辦理手續,一切要等上面的意思。」

溫州市外經貿局是這次試點方案的公布方,亦是個人境外直接投資項目的審批機構,溫州市外經貿局外經處處長周小平承認,此次溫州為試點,確實未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批准。

溫州外經貿局:打擦邊球

但是,溫州此次試點也並非沒有法律依據。作為試點方案的制定者,周小平說,溫州此次試點的依據是2008年8月5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境內機構、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產品發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國家規定需要事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備案的,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准或者備案手續。」

「外匯管理條例只說是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備案,但是沒有規定是哪一級的主管部門,溫州此次試點,打的就是一個擦邊球。」周小平表示。

稱並非無法律依據

該知情人士透露,溫州的試點意味着外匯管理權下放到地級市,引起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部門的異議。目前浙江省一級主管部門正與國家外匯管理局溝通,在未獲得上級支持前,試點暫緩。實際上,對於此次試點,溫州方面早就留下後路。周小平表示,此次方案是試點方案,如果不成功就可以取消,並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