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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999年1月29日,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按《基本法》擁有居港權,毋須等候單程證,消息令港人父母及其在內地出生子女開心不已,但特區政府不服裁決,提交人大。人大首次釋法,亦展開長達12年的爭取居港權長期戰。
政府當年稱167萬人湧港
政府於提交人大釋法前曾指出,根據裁決可能湧港的港人內地子女足有167萬人,對教育、社會福利、勞工巿場造成負擔,有關數據一直被指嚴重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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