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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觀察﹕輕罰官員無法打擊腐敗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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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31日 05:59
2011年01月31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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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新公布的消息說全國查出4.5萬個小金庫,涉及金額216億元。新聞不在於數字,這已是常規之事,而且數字肯定被低估,真正的新聞是如何處置違規官員,842人行政處分,1827人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未公布細分),人數之少以及處罰之輕,令人驚詫。

違規處罰之輕令人驚詫

1985年,海南島被授權免稅入口汽車在島內使用,結果大量走私到內地,連政府機關都參與走私車買賣。事件被揭發後,中央煞停優惠,並處理有關官員,發現在走私車買賣中,「一把手」雷宇未涉及貪污。時任總書記的趙紫陽批示,他沒有肥個人腰包,「雷宇還是個好同志」。

小金庫的由來,是政府機關違規收費、罰款,又或以會議費、培訓費等名義從撥款中支取的虛假開支;事業單位則借政府之名,以搞評比等多種形式向企業攤派的收益;國企小金庫的來源更是層出不窮。小金庫的用途是集體使用的,如旅遊、派年貨、節日獎金等。雖不是貪污得來,但要麽是違規收益,要麽是侵佔國家資產,都是民脂民膏。雖未被某人獨享,卻是集體犯罪。

違規收益都是民脂民膏

罪不責衆或者對,但領導幹部肯定要負責,沒有他的同意,小金庫不能進帳也不能開支。現在的處理原則是,遭私人挪用或貪污的才移交司法,否則只是行政或黨紀處分。關鍵是未處理小金庫來源問題,若這種事發生在私人公司,公司除開除該職員,無論其職位有多高,甚至會報警要求調查。為什麽一個政府部門違規收費罰款,或者虛報開支就可以輕輕放過呢?不貪污就是好同志,中共對幹部的要求標準也太低了。

阮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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