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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納計劃大綱圖現兩版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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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02日 05:59
2011年02月0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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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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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浪西灣事件後,為了加強保育郊野公園邊陲的「無王管」土地,政府去年8月公布全港77個地點為「郊野公園不包括的土地」,佔地2076公頃。

77幅地當中,已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的有23幅,例如沙螺洞、北潭涌及大網仔等,其餘54幅則不受任何規劃圖則監管,而發生倒泥事件的錦田土地,則未有納入計劃大綱圖。

對於林村郊野公園邊陲發生倒泥事件,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質疑,政府制定「不包括的土地」名單準則模糊,擔心本港仍有很多類似地點未納入名單內,隨時受發展威脅。

長春社:納入準則模糊

但環保署反駁,倒泥地點已納入錦田分區計劃大綱圖,受《規市規劃條例》法定規劃管制。事實上,77幅「不包括的土地」之中,只有大浪西灣、鎖羅盆、白腊及海下獲政府頒布發展審批地區圖,暫時凍結發展。

其餘地點,環保署表示會根據地點的保育價值、景觀及美學價值、地理位置、現有民居的規模,以及面對發展壓力等因素,考慮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或透過法定規劃程序,確立合適用途,照顧保育和社會等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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