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關前夕,曾在網上炒得沸沸揚揚的「我爸是李剛案」,以及上訪村長「錢雲會案」都一審宣判。前者被告李啟銘以交通肇事罪判囚6年,而後者肇事司機費良玉則判囚3年半。選擇在年前集中審結兩案,官方是頗多思考,用心良苦。
去年10月16日,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之子李啟銘酒後駕車在河北大學校園撞倒兩名女生致1死1傷,之後逃逸,被攔截後又高叫:「我爸是李剛」,此事成為社會公共事件,「我爸是李剛」更成為內地網絡熱詞。
借過年分散民眾注意力
去年12月25日,浙江樂清蒲岐鎮寨橋村前村長錢雲會遭工程車輾死。因他曾多次因徵地問題帶領農民上訪,並為此坐監,出獄後又不斷在網上發文揭發違法徵地問題。村民因此認定錢是遭「謀殺」,雖然樂清市交警大隊判定錢雲會之死為交通事故所致,並非謀殺,但不少網民仍指出多處疑點。
兩案雖都是交通肇事,但引發關注的共同點也均是涉及公權力是否被濫用。而兩案在農曆年前一審,顯然是希望借過年民眾注意力分散而了結大麻煩。
審理李啟銘案的河北望都縣法院以「法庭太小,無旁聽席位」為由拒絕多數媒體旁聽,只讓有「秘密協議」的5家媒體入內,並只准發表法院提供的「通稿」。而保定市宣傳部門派出大量人員「跟蹤」庭外記者,顯示對該案審理「缺少自信」。有網民認為法院對李啟銘以「交通肇事罪」而非此死傷者家屬及律師要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責,是對「李剛兒子」的輕判。
兩宗交通案 突顯仇權心理
錢雲會案一審,法院提供了錢雲會並非被謀殺的證據——錢案發時隨身佩戴的一隻具有錄影功能的手表,錄影顯示錢遭遇車禍的過程。但不少網友對錄影內容提出新的質疑,認為錢出事前啟動錄影功能令人費解,同時認為拍攝角度問題,畫面不連貫。
民眾對兩案一審結果的質疑,再次突顯了內地社會嚴重的信任危機。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亦認為,一方面,公眾情緒不應影響司法的客觀性與獨立性;另一方面,案件所折射的「仇權仇富」的社會心理,突顯了內地社會存在的不公正、不和諧,這才是亟待解決的大課題。
鍾鳴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