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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日4導遊 友佳旅遊違5例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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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06日 05:59
2011年02月06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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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旅遊業議會本月1日起實施多項新措施,加強監管內地入境團,昨日牽涉入「翻版阿珍」事件的友佳旅遊及導遊林如蓉,分別涉違反5項及2項新規定,包括引起部分導遊不滿的「一團一導遊」措施。

原導遊稱因病由林頂替

根據團友向傳媒提供的行程表,隨團導遊應是裘國程,惟團友表示,過去2天先後出現4名導遊,卻並不包括裘。裘國程昨回應記者查詢時稱自己病倒,改由林頂上。不過,據友佳向旅議會登記的資料顯示,負責帶團導遊是林如蓉,並不是裘國程。

除此之外,行程表亦註明負責送船到澳門的導遊是尤先生,並不是裘國程或林如蓉,根據「一團一導遊」措施,只容許接團由另一名導遊負責,送團的導遊必須是負責觀光及購物的導遊,這種做法已違反「一團一導遊」規定。

至於行程表上的其他資料亦相當粗疏,包括未有提供領隊姓名、入住酒店名稱、各觀光點的逗留時間及自費項目收費詳情等;又列明若團友抵港後更改行程,組團社會收取「no shopping」(不購物)收費,等於變相收取離團費,全都違反新指引。

未列酒店名 不購物須付款

至於導遊林如蓉,就被指曾阻止團友自由出入購物點,加上服務態度欠佳,對團友作出侮辱性的批評。根據議會本月實施的導遊記分制,導遊言行必須謹慎,不能嘲諷團友,更不可強迫購物及要求旅客在店內逗留若干時間;違規者會按嚴重程度記分,累積記滿30分便停牌,最嚴重者更可即時被釘牌。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會詳細調查個案及已通報深圳及國家旅遊局,若發現有人違規,定會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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