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昨強硬表示,對年初三導遊與內地遊客打架的「翻版阿珍」事件表示遺憾,認為「一宗個案都不能接受」,正構思檢討旅業規管架構;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檢討會將列舉不同規管方案,包括建議立法及成立獨立監管機構,取代現行旅遊業議會行業自我監管的制度。立法會三大黨派都支持政府收回旅遊業監管權,因現機制已嚴重失衡,改革刻不容緩。
劉吳惠蘭:一宗都不能接受
據了解,今個農曆新年錄得的訪港旅行團旅客人數按年上升14%,反映去年7月導遊阿珍辱駡旅客事件後,未有打擊旅行社生意,但零負團費問題亦繼續存在。旅遊業議會事後制訂的十招規管措施,在「翻版阿珍」事件中突顯成效不足,涉事旅行團除了沒遵守「一團一導遊」規定,業界透露,十招當中要求導遊獲發底薪、不可代支費用等,大多數旅行社都沒有遵守。其中一招規定公開登記店舖的董事名稱,但旅議會網頁的登記店舖名冊卻沒有相關資料,顯示旅議會未有帶頭做足。
旅社東主:旅議會「隻眼開隻眼閉」
有旅行社東主透露,旅議會對業界落實執行十招採取「隻眼開隻眼閉」態度,議會內部亦沒有訂立機制,確保十招行之有效。
由2006年發生青海旅行團拒購物被遺棄街頭事件至今,旅客被強迫購物問題一直未有徹底解決。去年發生遊客被駡致心臟病發死亡,以及導遊阿珍罵客事件。旅議會去年1至9月共錄得316宗入境旅客投訴,按年升四成。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昨主動見記者,表示對「翻版阿珍」事件感到非常遺憾,尤其旅議會已頒布十項規管措施,發生「一宗個案都不能接受,事件大大影響香港旅遊聲譽,當局會非常嚴肅處理」。
劉太指出,旅遊事務署已就檢討旅遊業規管架構有初步構思,「無論是規管架構、相關需要的法例,又或是否需要推出發牌制度,令旅遊業界有清晰法律基礎去發展,都是檢討一部分」,她又明言,對接待內地團旅行社的規管屬「必須」,稍後會提交予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討論。
列舉不同方案 當局未定案要諮詢
政府消息透露,本月28日呈交立法會的文件,將列出多個改革旅遊業架構方案,其中一個建議是立法並成立獨立機構監管旅遊界。據悉,當局對是否撤銷旅議會行業自我監管權,未有最終取態,因立法監管可能會失去靈活性,暫亦未有改革時間表,會諮詢公眾後才決定。消息強調,檢討旅遊業架構是當局今年重點工作,「有決心,會盡快去做」。至於旅議會的十招是否無效,政府認為十招剛推行了數天,成效仍需時觀察。
立法會議員民主黨李華明、公民黨陳淑莊都批評,旅議會監管方式過時,建議當局仿效地產代理監管局做法,立法及成立機構專門監管旅遊業。一直倡議廢除旅議會監管權的旅遊界議員謝偉俊,直指「翻版阿珍」是向十招規管狠狠摑了一巴掌,當局只有收回監管才能有效打擊零團費和導遊沒底薪等問題。民建聯葉國謙說,若證明旅議會監管失衡,政府有責任收回監管權。
旅發局主席田北俊亦認為,「翻版阿珍」事件反映旅議會沒嚴格執行十招,他同意成立法定機構規管旅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