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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尋仇奪命 3青改認誤殺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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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08日 05:59
2011年02月0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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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幼時曾患SARS的青年,與兩名同黨受黑幫所託以拳頭交尋仇,結果一人出手太重,用腳踏爆仇家肝臟令他斃命。3人原被控謀殺,控方昨日同意他們改認誤殺罪,其中一被告指與死者本屬朋友,誤殺友人令他每日在獄中後悔不已。

3名被告為莫子揚(20歲)、姓余及姓羅少年(16及15歲),他們承認於去年1月15日,在黃大仙下邨龍智樓對外涼亭謀殺15歲的吳方介,法官押後至下月21日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後判刑。

「吹雞」集20人 死者一方僅5人

案情指出,3被告同屬黑幫和勝和,同門「金毛達」於2009年12月被事主吳方介一幫人打傷,要羅姓被告「吹雞」找吳報復。羅最終糾集包括首兩被告在內共15至20人,去年1月15日凌晨抵達案發現場。吳當時與4友人見被大批人圍攏,即問「咩事?」,但眾人未有回應,首被告一句「係佢喇!」之後,眾人即以多欺少拳打腳踢吳方介等5人。

被告一方有兩人一度手持玻璃樽作勢,但未有爆樽傷人,首被告被目睹以膝蓋毆打吳,更在吳倒地後跑向他,用腳踏其身體,至數分鐘後才散開,吳當時倒地不省人事,送院3日後因爆肝不治。

事主倒地 首被告狂踏數分鐘

首被告求情表示,以往曾當義工幫助長者,其父得悉本案後中風致半身不遂。

一臉稚氣、本就讀中二的次被告則求情,指整件事本屬拳頭交,事主本來只有皮外傷,但有人用力踏事主身體才令他丟命,他又指當時知道事主留院從未醒來,但仍希望到醫院道歉。

染SARS光頭被恥笑 誤入歧途

第三被告則求情指希望向事主家人道歉,他稱與吳本屬朋友,雙方無怨無仇,他在同門要求下,才愚忠地協助吹雞。他指與另兩被告不熟絡,當初一心以為拳打腳踏,武器派不上用場不會重傷,他幾拳過後見吳倒地已即時退開,豈料首被告重踏吳令他死亡。

第三被告又自稱2003年感染SARS,雖然康復但自此光頭,在學期間雖然長得高大但被同學恥笑,令他欠缺自信,最終流連遊戲機中心誤入歧途。

【案件編號:HCCC2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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