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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年輕失婚印傭來港上班僅五天,便遭男僱主潛入房間非禮,並向她表白「I love you」;後男僱主更兩度強姦她。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李瀚良直斥被告身為僱主,侵犯女傭,實屬恃勢凌人;加上被告對事主肆意淫辱,行為卑劣。事主事後患上嚴重創傷後遺症,曾自殺及自殘,判刑必須反映社會大眾對有關罪行的厭惡,及事主所受委屈,判被告入獄11年。
記者:蘇曉欣
被告曾偉新(55歲)早前得知陪審團裁定他四項非禮及強姦罪成後,情緒激動,低頭用手狂捶犯人欄枱面,哭叫:「屈我入罪!冇天理!」反抗期間更弄傷懲教署職員。惟被告昨聞判表現冷靜,其妻亦有旁聽。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沒案底,內地出生,是家中經濟支柱,前年被捕後還柙至今,十分想念智障女兒,望法庭輕判。
李官判刑時透露,28歲印傭事後患上嚴重創傷後遺症,曾自殺及自殘,變得易怒、焦慮及情緒低落,出庭作供接受辯方盤問後更加深情緒問題。李官認為本案有加刑因素,包括被告違反僱主責任侵犯事主、使用暴力、沒使用安全套、侵犯上班不久的事主,及令事主身心受創等。
廚房內從後侵犯
控方指2017年12月10日至20日期間,被告兩度在睡房非禮事主,並先後在主人房及廚房強姦她。被告先於12月10日深夜走進工人房,揭開事主被褥撫摸其胸部及大腿內側,並稱「I love you」。
同月18日,被告用相同手法非禮事主,事主怕失去工作一直啞忍。翌日被告突拉事主入主人房強姦,其間因妻子回家,被告才停止動作及穿回褲子;被告食髓知味,再乘事主在廚房工作時從後侵犯,事主最終在21日到領事館求助並報警,被告翌日被捕。
被告自辯時反指事主主動勾引,在廚房挑逗他,為他手淫和口交,「嗰時已俾佢搞到好興奮」,於是打算與事主從後性交,但因「個陣我肚腩好大,佢pat pat都好大」,故未有成事,只在事主肛門位置磨擦下體,最終由事主替他手淫射精了事。
案件編號:HCCC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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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曉欣
被告曾偉新(55歲)早前得知陪審團裁定他四項非禮及強姦罪成後,情緒激動,低頭用手狂捶犯人欄枱面,哭叫:「屈我入罪!冇天理!」反抗期間更弄傷懲教署職員。惟被告昨聞判表現冷靜,其妻亦有旁聽。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沒案底,內地出生,是家中經濟支柱,前年被捕後還柙至今,十分想念智障女兒,望法庭輕判。
李官判刑時透露,28歲印傭事後患上嚴重創傷後遺症,曾自殺及自殘,變得易怒、焦慮及情緒低落,出庭作供接受辯方盤問後更加深情緒問題。李官認為本案有加刑因素,包括被告違反僱主責任侵犯事主、使用暴力、沒使用安全套、侵犯上班不久的事主,及令事主身心受創等。
廚房內從後侵犯
控方指2017年12月10日至20日期間,被告兩度在睡房非禮事主,並先後在主人房及廚房強姦她。被告先於12月10日深夜走進工人房,揭開事主被褥撫摸其胸部及大腿內側,並稱「I love you」。
同月18日,被告用相同手法非禮事主,事主怕失去工作一直啞忍。翌日被告突拉事主入主人房強姦,其間因妻子回家,被告才停止動作及穿回褲子;被告食髓知味,再乘事主在廚房工作時從後侵犯,事主最終在21日到領事館求助並報警,被告翌日被捕。
被告自辯時反指事主主動勾引,在廚房挑逗他,為他手淫和口交,「嗰時已俾佢搞到好興奮」,於是打算與事主從後性交,但因「個陣我肚腩好大,佢pat pat都好大」,故未有成事,只在事主肛門位置磨擦下體,最終由事主替他手淫射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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