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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澄清綠置居 不比公屋細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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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08日 14:30
2019年03月08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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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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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房委會前日公佈新一期綠置居選址,包括柴灣柴灣道及青衣青鴻路項目,提供3,696個單位,但項目最細單位僅152平方呎,多名房委會成員斥政府帶頭將單位「納米化」。房委會昨發新聞稿解釋,指新一期綠置居最細單位的「室內樓面面積」約14.1平方米,即約152呎,與公屋一至二人單位一致。
尹兆堅:客觀事實土地唔夠
房委會強調「室內樓面面積」與《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所定義的「實用面積」不同,「實用面積」包括單位的圍封牆;而「室內樓面面積」則不包括單位圍封牆。
房委會發言人強調,將在今年底發售的新一批綠置居項目售樓書上,列明全部單位的「實用面積」,強調綠置居項目設計完全符合公屋標準,「不存在為推出綠置居計劃,而額外興建一些比公屋標準面積為小的住宅單位」。
身兼房委會成員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稱,出租公屋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出售資助房屋則以「實用面積」。他認為,不需要拘泥於技術字眼,「依家客觀事實係土地唔夠,起嘅都以細單位為主,大家都覺得居住環境每下愈況」。
■記者譚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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