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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合一 將港澳台排除出外資行列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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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09日 17:35
2019年03月09日 17: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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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外商投資法》查實早在2015年已起草,但一直未能排入議程;去年爆發中美貿易戰,美方指控中方罪名之一是中國對外商缺乏法律保障,特別是高科技產業的外商在華受到中方強迫技術轉讓等;中共借機推新法,以法律形式回應,解中美困局。至於新法將台港澳排除在外資行列,包含有當局對三地的戰略考量。
中共對三地戰略考量
自1978年中共搞改革開放,一直沿用「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及《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進行管理,由於早期外來投資主要來自台港澳地區,故這「外資三法」雖不點名台港澳,但很多規定是針對台港澳投資。40年過去,中國的內外投資環境變化巨大,港澳已回歸中國;以新的《外商投資法》取代外資三法勢所必然。
過去台港澳資本一直是對華投資主力,特別是港資,高峯時佔外來投資七成以上。人大發言人張業遂指,港澳台「是中國的一部份,同時又屬單獨關稅區,港澳台的投資既不同於外資,也不完全等同於內資」;他指港澳台投資一直參照外商投資管理;制訂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國家對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安排」。據商務部數據,2018年中國實際利用外資金額1,349.7億美元(約10,595億港元),前三位是香港(960億美元;約7,537億港元)、新加坡(53億美元;約419億港元)和台灣(50億美元;約395億港元)。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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