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友佳旅遊向與女導遊林如蓉發生爭執的安徽旅客張勇賠償12萬元,在旅遊業界掀起另一場恐慌。原來,張勇曾一度向友佳要求高達70萬港元的賠償金額予其五口家庭,最終還價至12萬元「成交」。事件令業界擔心引發「旅遊霸」藉機鬧事詐取賠償,有旅行社更向旅遊業議會查詢,能否在旅遊巴上裝設閉路電視,同時保障導遊及旅客利益。
據可靠消息透露,原來在安徽司法機構任職的張勇,事發當日曾向友佳「開大口」,要求向其五口家庭每人賠償14萬港元,即共70萬港元,以彌補他們在港的不愉快經歷。
張勇之後「讓步」,表示可減價至每人12萬港元,即仍要60萬港元,是其五口家1萬港元團費的60倍。友佳認為不合理,與他討價還價,指對方五口家是一個單位,只願意賠償12萬港元,張勇思量後接受,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要求一家五口每人14萬
立法會旅遊界代表謝偉俊昨亦證實友佳旅遊向張氏夫婦賠償,表示旅行社是希望盡快解決事情,予當事人有個圓滿結果,大事化小,當中不涉及任何條件,但他不肯透露具體金額。
他說,不鼓勵旅行社這樣做,因擔心有旅客日後會仿效而誇大投訴,藉此索取賠償。他又稱,導遊林如蓉與張氏夫婦都是聘用同一名大律師,是透過他介紹,所有費用由友佳負責。
友佳與張勇講價後仍要賠償12萬元,令業界擔心開了壞先例,甚至會招徠「旅遊霸」藉機鬧事詐取賠償。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承認,近日有接待內地旅行團的旅行社向他查詢,是否容許他們在旅遊巴上裝設閉路電視,一方面監察導遊表現,另方面當旅客向議會投訴時,亦可以翻查電視片段,以了解當時情况,保障雙方利益。
需表明錄影用途定期銷毁
他說,要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此舉會否違法,以往曾向公署查問,當時對方表示,要向導遊及旅客表明會錄影及解釋錄影用途,並要定期銷毁。
董耀中說,昨日已收到友佳提交有關與導遊林如蓉及內地組團社訂立的合同,初步顯示林如蓉可獲薪金,亦無出現以低於成本價接團的情况,但議會將進一步核實資料。
另方面,針對近期社會批評旅遊業議會監管不力,本月實施的10招無成效,三大政黨甚至要求政府另設獨立機構規管旅遊業,議會內的4名獨立理事首次開腔回應,指批評不公正。
旅議會理事﹕外間批評不公
議會義務秘書馬豪輝說,理事會雖然以業界成員佔較多數,但負責審理旅行社及導遊有否違規的委員會,均以非業界成員佔大多數,外界不應以口號式攻擊貶低議會。
旅遊業議會轄下的規條委員會召集人梁家駒說,即使日後改由獨立機構規管,不一定比現時架構優勝,尤其是議會能有效處理突發事件。導遊及領隊審核委員會梁富華則認為,應增加非業界代表人數。
明報記者 張岳弢 盧曼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