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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買新電話「同保安傾偈」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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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21日 16:30
2019年03月21日 16:3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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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罪成被充公家居電話的被告劉盧笑,昨於家中受訪時展示已購置的全新固網電話,自言電話對她十分重要,她賴以聯絡不同住的多名子女及「同保安傾偈」。有大律師指,「因為你係用呢個電話犯案,所以沒收咗佢」,法庭通常會應控方申請,充公犯案工具或與作案過程有關的物品,但亦須合乎比例,例如不會禁制本案的婆婆永久不能再裝設室內電話線,因會剝奪其基本權利。
大律師陸偉雄向《蘋果》指出,以手機偷拍裙底案及菜刀斬人案為例,法庭通常會充公犯案用的手機及菜刀,部份考慮是降低再犯機會,保障公眾安全。他認為今次充公只屬象徵式,「你可以用另一個電話再打,同手機一樣,你一樣可以買過另一部」,但「下令沒收咗,起碼減低咗再犯嘅機會」。陸提醒市民,較特殊和極端的例子是光顧無牌油站入非法「紅油」,光顧者的汽車甚至遊艇等船隻,可因非法入油被充公。至於劉被控的「不斷打電話」罪,入罪精髓不在於致電次數,而是接電者意願,倘對方表明不願接聽,打第三次電話已足以定罪。
■記者羅日昇、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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