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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消防總隊目「明總」邱少明前年在馬鞍山吊手岩,拯救行山休班男警員及女友,其間墮崖殉職,死因庭經連日研訊後,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裁定死者死於意外。裁判官強調行山是好活動,但在準備不足的情況下行走困難或不容許進入的路徑,不但令自己有危險,更會危及拯救人員,而今次死因研訊正好證明,具備經驗和有美滿家庭的消防人員,為拯救這類行山人士而身亡,「代價實在太大」,呼籲市民別抱「自己嘅事唔使其他人負責」的心態行山。
記者:鄭語霆
裁判官向參與搜救行動的消防人員致敬,讚揚他們即使面對困難亦不放棄,希望因有人不負責任,導致救援人員傷亡的事件不再發生。死者邱少明(50歲)前年3月22日,與五同袍到吊手岩拯救機動部隊男警員溫祖榮(34歲)及其女友時身亡。裁判官昨指,溫祖榮和女友並非利用行山路徑,即使裝備及經驗充足者,行走該路徑都會有困難,遑論二人行山經驗均不足。
溫早前在庭上供稱,事前看見寫有「懸崖危險,切勿前進」的指示牌,惟他與迎面而來的行山客交談後,認為可以繼續行,最終被困石澗路段,他承認當時高估自己能力,又稱事發後已「冇行山好耐」。裁判官指該警告牌已非常清晰,無必要進一步警告行山人士不要前進。
讚家屬勇敢
裁判官接納法醫及參與搜救的消防人員供詞,認為邱探路期間,告知後方同袍前路不通,惟回頭時在毗鄰斜坡的巨石邊緣意外踏空,失足墮崖,導致他創傷性頭部受傷,連帶誤吸血液入氣道致死。裁判官推斷邱在墮崖一剎那或短時間內,頭部受嚴重撞擊而即時昏迷。邱出事後,同袍輪流為他施心肺復蘇法多個小時,又轉移他到地勢較低處,方便飛行服務隊用直升機吊走他送往救治。裁判官認為上述決定是救援人員顧及惡劣環境及天氣下所作,是「冇辦法之中最好嘅方法。」
裁判官向邱的遺屬表示,雖然他們曾表示不希望邱勇敢,「但其實你哋好勇敢」,因重溫不快經歷絕不容易,又謂家屬雖未必認同邱的行為,但指邱一心想救人,只是未考慮自己也有家人,身為救援人員「唔諗得咁多」,最後勸遺屬:「有唔開心,唔好壓抑自己」,並祝他們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另外,在消防處的代表大狀不反對下,裁判官批准將邱執勤時用的頭盔及鞋,交予遺孀劉靜瑜保存。邱的胞姊聞判後一度在庭外大哭。至於會否向消防處或事主索償,另一名胞姊稱交由劉決定。
消防處回應查詢指,為失去死者邱少明(50歲)深感哀痛,並再次慰問其遺屬;處方會詳細研究裁判官的建議,作適當跟進。
「明總」邱少明加入消防處30年,遺孀結案陳詞時曾呼籲市民行山時自律,出發前「做多少少準備」,走正常路徑,聽警告牌勸喻,不要進入危險地點,因市民「有得選擇,消防員冇得選擇」。
案件編號:CCDI5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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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向參與搜救行動的消防人員致敬,讚揚他們即使面對困難亦不放棄,希望因有人不負責任,導致救援人員傷亡的事件不再發生。死者邱少明(50歲)前年3月22日,與五同袍到吊手岩拯救機動部隊男警員溫祖榮(34歲)及其女友時身亡。裁判官昨指,溫祖榮和女友並非利用行山路徑,即使裝備及經驗充足者,行走該路徑都會有困難,遑論二人行山經驗均不足。
溫早前在庭上供稱,事前看見寫有「懸崖危險,切勿前進」的指示牌,惟他與迎面而來的行山客交談後,認為可以繼續行,最終被困石澗路段,他承認當時高估自己能力,又稱事發後已「冇行山好耐」。裁判官指該警告牌已非常清晰,無必要進一步警告行山人士不要前進。
讚家屬勇敢
裁判官接納法醫及參與搜救的消防人員供詞,認為邱探路期間,告知後方同袍前路不通,惟回頭時在毗鄰斜坡的巨石邊緣意外踏空,失足墮崖,導致他創傷性頭部受傷,連帶誤吸血液入氣道致死。裁判官推斷邱在墮崖一剎那或短時間內,頭部受嚴重撞擊而即時昏迷。邱出事後,同袍輪流為他施心肺復蘇法多個小時,又轉移他到地勢較低處,方便飛行服務隊用直升機吊走他送往救治。裁判官認為上述決定是救援人員顧及惡劣環境及天氣下所作,是「冇辦法之中最好嘅方法。」
裁判官向邱的遺屬表示,雖然他們曾表示不希望邱勇敢,「但其實你哋好勇敢」,因重溫不快經歷絕不容易,又謂家屬雖未必認同邱的行為,但指邱一心想救人,只是未考慮自己也有家人,身為救援人員「唔諗得咁多」,最後勸遺屬:「有唔開心,唔好壓抑自己」,並祝他們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另外,在消防處的代表大狀不反對下,裁判官批准將邱執勤時用的頭盔及鞋,交予遺孀劉靜瑜保存。邱的胞姊聞判後一度在庭外大哭。至於會否向消防處或事主索償,另一名胞姊稱交由劉決定。
消防處回應查詢指,為失去死者邱少明(50歲)深感哀痛,並再次慰問其遺屬;處方會詳細研究裁判官的建議,作適當跟進。
「明總」邱少明加入消防處30年,遺孀結案陳詞時曾呼籲市民行山時自律,出發前「做多少少準備」,走正常路徑,聽警告牌勸喻,不要進入危險地點,因市民「有得選擇,消防員冇得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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