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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高院為丁權司法覆核案頒下判詞,指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批出丁權違憲。本土研究社認為判決是為在官地上建丁屋「封後門」,保守估算有至少34公頃官地改建公屋;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稱是次判決等於釋出逾900公頃原預留起丁屋的官地,政府已失推展「明日大嶼」藉口。
失藉口推明日大嶼
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批丁權被判違憲,本土研究社黃肇鴻指此兩種方法批出的丁權均牽涉官地,前者主要是原居民以優惠價錢,向政府購買土地建丁屋;後者是以其私人土地,向政府交換官地建丁屋。翻查資料,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2012年指全港有約1,200公頃官地預留鄉村式發展,扣除道路和斜坡等,尚有約930公頃可發展。
黃認為法庭今次為官地變丁屋封後門,意味該930公頃可釋放作其他用途;保守估算當中約34公頃適合建公營房屋。本土研究社曾發表報告,若以政府標準(面積少於0.05公頃等於「土地零碎」),在900公頃官地中共有108塊面積大於0.05公頃,且非屬斜坡,面積達34公頃,最大一幅土地更逾兩公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是次判詞對土地分配影響極深遠,鄉村式發展地帶內930公頃未批租或撥用官地,毋須再預留建丁屋,政府已失硬推填海1,000公頃「明日大嶼」藉口,促政府盡快開展鄉村式用地,發展新市鎮及興建公營房屋可行性研究。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則稱不相信900公頃官地可全數建丁屋,指有關說法可笑,「填海都填1,000至1,700公頃,何來900公頃用地?」
發展局表示媒體提及的900公頃鄉村式發展用地,是該局2012年編製屬鄉村式發展用途地帶內未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面積數字;該等土地不應視為等同可供興建或預留丁屋土地。900公頃土地散落600多條鄉村,每村約有1.4公頃土地,不少為零碎或不規則,不宜發展或難作高密度發展。
■記者李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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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藉口推明日大嶼
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批丁權被判違憲,本土研究社黃肇鴻指此兩種方法批出的丁權均牽涉官地,前者主要是原居民以優惠價錢,向政府購買土地建丁屋;後者是以其私人土地,向政府交換官地建丁屋。翻查資料,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2012年指全港有約1,200公頃官地預留鄉村式發展,扣除道路和斜坡等,尚有約930公頃可發展。
黃認為法庭今次為官地變丁屋封後門,意味該930公頃可釋放作其他用途;保守估算當中約34公頃適合建公營房屋。本土研究社曾發表報告,若以政府標準(面積少於0.05公頃等於「土地零碎」),在900公頃官地中共有108塊面積大於0.05公頃,且非屬斜坡,面積達34公頃,最大一幅土地更逾兩公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是次判詞對土地分配影響極深遠,鄉村式發展地帶內930公頃未批租或撥用官地,毋須再預留建丁屋,政府已失硬推填海1,000公頃「明日大嶼」藉口,促政府盡快開展鄉村式用地,發展新市鎮及興建公營房屋可行性研究。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則稱不相信900公頃官地可全數建丁屋,指有關說法可笑,「填海都填1,000至1,700公頃,何來900公頃用地?」
發展局表示媒體提及的900公頃鄉村式發展用地,是該局2012年編製屬鄉村式發展用途地帶內未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面積數字;該等土地不應視為等同可供興建或預留丁屋土地。900公頃土地散落600多條鄉村,每村約有1.4公頃土地,不少為零碎或不規則,不宜發展或難作高密度發展。
■記者李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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