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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過海返工 失交津「生活難」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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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12日 05:59
2011年02月1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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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究竟兩口子都有工作,二人月入合共1.2萬元算不算貧窮?原本是交通津貼受惠者的陳女士嘆道:「一家兩口搵萬二蚊,生活得好艱難。」陳女士家住元朗,卻因新方案出台,由個人改以家庭作申請單位,令她失去領津貼資格,「每天過海上班,一天就花40多元了;所以當年交通津貼出台,我真的好開心。」

陳女士發現,不單自己,她身邊一些原本領取交通津貼的朋友,在新方案出台後都「出局」。例如家住天水圍的阿張年近60,於佐敦任保安員,月入不到6500元,不過,他的太太及兒子俱是月薪近萬,若以三人家庭計算,家庭月入限額為1.3萬元,他已不合資格領取交通津貼。陳女士引述阿張的情况:「他做保安的收入已較妻子為少,一個男人要尊嚴,總不能叫他呆在家,政府又說鼓勵就業,但一天的車費就要30多元,如果沒有津貼,對他影響很大。」

社區組織批政府說法荒謬

至於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說「二人家庭月入達一萬二三千,不算是貧窮家庭」,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批評講法荒謬,他以公屋的入息上限比較,目前二人家庭申請入住公屋,月入限額約為1.2萬元,總資產淨值限額為25.2萬元,他認為,申請一個月600元的交通津貼的限額,竟比申請公屋嚴苛,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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