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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民安隊員訓練、服務不達標長青網文章

2019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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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4月18日 07:47
2019年04月18日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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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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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審計報告揭發,有3,333名隊員的民安隊管理有問題,過去三年有28%至31%隊員未符效率要求,當中5%至6%隊員沒參加訓練和沒提供服務。2017年有21%非緊急服務請求遭民安隊拒絕,但當中有近八成並無記錄原因。
民安隊2017至18年度總開支1.094億元,由公帑支付。審計署指據現行條例,隊員每年需參加30小時單位訓練和至少30小時服務,以達60小時效率要求,未符合即屬違紀。但該署發現過去三年,平均24%隊員未符最低訓練要求,當中8至9.5%完全無參加訓練;過去三年平均約兩成隊員未符最低服務要求,當中7%至8%隊員完全沒提供服務,令未符效率要求的隊員佔整體人數28%至31%,當中5%至6%隊員更沒參加訓練和沒提供服務,該署抽查當中五人,發現民安隊沒按規定程序向他們採取紀律處分及交代理由。
未能一小時內上山施援
報告指在2014至2018年期間,民安隊共招募1,300多名新隊員,但26%人未完成入職訓練便退出。審計署亦發現,2017年民安隊接獲13宗山嶺緊急服務召喚,但有54%未達一小時內到場的服務承諾。而非緊急服務如控制人群、樂隊表演和電單車表演,2017年民安隊接獲292項請求,但21%遭拒絕,當中近八成無記錄原因。民安隊指,沒指引訂明接納服務要求準則,只憑兩名首席行動及訓練主任經驗和觸覺評估而決定。
報告又發現,有三名隊員在過去兩年、每年各獲編配超過1,500小時訓練和服務,其中最多獲編時數的人員連續兩年分別獲2,151小時及2,134小時,分別獲逾12萬元及14萬元薪津。審計署建議民安隊加強措施確保隊員符合最低要求,探討挽留新隊員方法,並提醒未符要求隊員申請豁免及提交理由。民安隊亦需採取措施,實施公平職責編配制度。民安隊同意建議,會進行全面檢討加強監察內部管理。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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