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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城規會昨日就大浪西灣發展審批地區草圖,聽取350多份公眾申述及意見書,城規會會後決定維持草圖建議把土地列作「非指定用途」,有效期3年,其間除了農業用途,其他發展一律須取得城規會批准。城規會會按程序,3年內制訂長遠分區計劃大綱圖,並讓公眾提出意見。
有效期3年 非農業用途須批淮
城規會發言人表示,就大浪西灣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所接獲的申述及意見書,其中約300份支持將大浪西灣列作「非指明用途」,而委員不採納其餘有申述認為應把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或應列為自然保育區等意見,不會就此修改草圖。
昨日城規會會議上,規劃專員表示,保留大浪西灣可作農業用途與該處環境匹配,而且加設任何填塘、填土等工程均須向城規會申請,認為足以監察違規的情况。西貢鄉事委員會代表認為有關建議限制發展,對居民不公平,亦批評政府對該地居民支援不足。
西貢鄉委會﹕對居民不公
關注大浪西灣環境的團體去年中發現,商人魯連城在大浪西灣的私人土地有人大興土木,疑欲建屋,政府其後頒布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凍結其發展。近日,本報發現該土地有工人把人工湖範圍挖大,鋪草皮及植樹,規劃署實地視察後指有關工程涉違反發展審批地區草圖的指定用途,已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終止有關發展,否則會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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