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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人誌:爸爸自焚換自由女兒學着不哭泣-鄭竹梅長青網文章

2019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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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9年04月21日 06:35
2019年04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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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台灣有「言論自由殉道者」之稱的鄭南榕,其紀念館展示牆上方,掛着一幅打卡鐘燒毀的黑白照片,時間停留在9時16分;下方另一幅照片是,至親好友正準備為鄭南榕焦黑的屍體覆蓋新國家旗幟。
正在向我解說《自由時代》雜誌歷史的鄭竹梅,目光突然轉向天花板避開那張照片,她強忍波動的情緒,努力以平淡的語調表示:「對我來說是不太想看它。」
撰文:林修卉
攝影:林 林
鄭南榕1984年在台灣創辦《自由時代》雜誌,揭發許多當時的政治黑幕,被警總(編按: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查禁和停刊多次。1988年底雜誌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隔年1月鄭南榕接到涉嫌叛亂的法院傳票,他誓言「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此後他便在雜誌社自囚數月,桌下還擺放汽油。1989年4月7日清晨,軍警破門攻堅一刻,他為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點火自焚身亡。
「那天早上是爸爸把我叫醒,叫我跟雜誌社的阿姨到外面去。」
鄭竹梅是鄭南榕與行政院前副院長葉菊蘭的獨生女,她當然知道我在鄭南榕過世30年後想訪問她的用意,所以架起了防衞心,面對我一開始的問題,她回答得都很簡單,每句話不超過五個字。她原也以為30年已經夠久了,情緒淡了,也反覆練習了很多次,應該不會掉眼淚了……誰知在慢慢談到她對父親的記憶時,淚水卻止不住徹底潰堤,我的訪談也三度被迫中斷。
鄭竹梅其實跟爸爸比較親。那時葉菊蘭在廣告公司上班,晚上常加班,鄭南榕父兼母職,接送她上下學,放學後她都去雜誌社。「印象中的雜誌社人很多,很熱鬧,有時候會計阿姨還會簡單煮飯,大家一起吃飯,就像大家庭一樣,那是我小時候的遊樂場」。鄭南榕跟人有約談事情時,也都把鄭竹梅帶在身邊。
1986年台北市議員張德銘控告鄭南榕「違反選罷法」,未審就入獄服刑八個月,葉菊蘭帶鄭竹梅去探監。如今紀念館收藏的獄中日記,可以看到鄭南榕安慰着那時成績全班排名第26名的女兒,告訴她爸爸在她這個年紀時成績比她還差。不知道父親當時的鼓勵,是否讓小竹梅心中稍微好過些。
鄭竹梅不喜歡爸爸抽煙,就在爸爸的煙盒裏面放煙炮惡作劇,爸爸嚇一跳,但並沒有生氣,反而把煙炮借走放在其他記者的煙盒裏。有次在家接到爸爸電話,爸爸在電話那頭說:「竹梅,等一下喔!你聽!」然後就聽到記者嚇一跳的慘叫,當時爸爸很得意。鄭竹梅談到這裏,嘴角明顯上揚,語調也相對愉悅。
談到九歲那年春假,因為爸爸鄭南榕不回家睡,鄭竹梅和媽媽到雜誌社陪爸爸,一家三口就睡在總編輯室裏的行軍床和沙發。她的印象中,爸爸還是跟平常一樣,只是周圍的人比較緊張,還有那時雜誌社原本沒有門禁,後來有用鐵絲網圍起來。「那天早上是爸爸把我叫醒,叫我跟雜誌社的阿姨離開到外面去」。鄭竹梅表示,當時她不知道發生甚麼事,她只知道有火災,前面煙太大沒有辦法離開,她、阿姨和其他人往後面陽台走,消防隊員和警察搭梯子上三樓把他們接下去後,就被帶到一個房間,不能離開。
「媽媽說爸爸很愛我們,為了我們去做這件事情。」
「我那時不太知道發生甚麼事情,只想找媽媽,找爸爸。」鄭竹梅說,應該是當天的傍晚,警察帶她去見叔叔;叔叔跟她說:「爸爸離開了。」接着媽媽一個朋友來把她接走,兩人一起坐計程車回家。對於叔叔口中的「離開」,她說,當時知道「離開」是甚麼意思,但才九歲的她很難體會「死亡」是甚麼,感覺比較像是爸爸出遠門了。
「我一開始還好,直到過一、兩個月後,有一次走到和爸爸常去的冰淇淋店,想到他再也沒有辦法跟我一起吃冰淇淋,才覺得他真的不在了。」說着說着,鄭竹梅淚水奪眶而出,她一直對我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們訪談只好先暫停,等到她情緒略微平復,才接着說,冰淇淋店已經搬離了,現在經過附近,記得的都是好的、甜蜜的事情。
鄭竹梅說,長大後她的哭點才比較低。「爸爸過世時我就不再哭了,所以媽媽有一陣子很擔心我不哭。小孩子可能有斷電機制,沒有甚麼感覺,也不想說話,可能是想要行使緘默權吧!」如今回頭看,鄭竹梅不諱言,九歲的她甚麼事都做不了,媽媽更是很無力,「但我知道她在外面必須武裝得很強悍」。
1989年鄭南榕身亡後,原本是政治素人的葉菊蘭,離開廣告界,踏上參選政治路。「我並不希望她從政……我那時想法很簡單,就是不想生活有太大變化」。
紀念館的牆上,有一幅葉菊蘭在立委選舉晚會上,幫女兒梳理頭髮的照片。鄭竹梅說,晚會演講者都坐在台上,可能晚上沒人照顧她,媽媽就把她帶過去,而那時也沒意識到是鎂光燈焦點,只覺得很累,一覺睡起來就有人拿照相機對着她拍,其實很不開心,臉也很臭。
鄭竹梅坦言,直到進大學念過社會學系的女性主義課程後,「我才理解,我為甚麼是對媽媽生氣、為甚麼對媽媽的選擇不高興,而不是對爸爸」。「我可能無法去責怪爸爸,就變成轉嫁到媽媽身上,但這是不公平。」她說,媽媽告訴她「爸爸很愛我們,為了我們去做這件事情」,所以到現在對爸爸沒有任何怨言,只是覺得媽媽年紀大了比較孤單。
30年後的今天,怎麼看父親做的決定?鄭竹梅說:「我覺得他是出於對家人的愛,做了這個決定。」而這個愛不只是對家人,還有對後面世代的愛,她說,這十幾年越來越多年輕人和不同國家的人來探訪紀念館。「我思考着這代表甚麼意義?為甚麼30年後,還會有人想要了解這個人當初的決定,這應該是有他的意義存在」。
鄭竹梅說,有言論自由紀念日,不代表言論自由就受到保障,台灣以前的狀況和現在的狀況,所面臨的威脅也不一樣,應該要昇華與加強大家對言論自由的理解,言論自由其實也是有言論的責任,就像她爸爸在雜誌社上寫的「言責由鄭南榕負責」,所以言論自由是伴隨責任而來,他在名片上寫着「新聞無畏,消息無偏」。
當年中山分局刑事組組長侯友宜帶隊衝雜誌社,要抓鄭南榕,這被視為鄭點火自焚的關鍵。去年新北市長選舉時,侯友宜自認問心無愧,若再來一次拘捕票,他還是要執行。不過,鄭竹梅說,1989年4月7日,出動上百名鎮暴警察去拘捕一個新聞雜誌負責人,這個手段和目的是合理的嗎?民眾應該有權利去了解政治人物過去做了甚麼,以及他現在如何看待他過去的作為。
心裏對侯友宜會不會有恨意?鄭竹梅說:「我不會,我關切的是民眾是否了解這個議題。選民已做出選擇,他也當選了,只是覺得過去的歷史,有蠻多事情,大家並未正視它。」她說,對於如何看待過去這一塊,言論自由還是要持續去努力,言論自由有說與不說的權利,有權利不被強迫說甚麼。
「我想跟他說,我們現在過得很好,請他不用擔心。」
《自由時代》雜誌社的原址,就是現在的鄭南榕基金會紀念館。紀念館除了長期陳設鄭南榕的照片、雜誌與書信外,當時燒毀的總編輯室也完整保存。透過玻璃幕牆,看得到大火燒過的沙發床邊框、傳真機以及書桌上的名片盒、煙灰缸。鄭竹梅指着焦黑的健身腳踏車說,爸爸關在雜誌社裏都沒運動,「我怕他變胖,叫他要運動」,後來雜誌社的人就搬了一台腳踏車放在總編輯室裏面。
靠近玻璃幕牆的地板,有兩個黑黑的小鐵罐,上面還有卡通圖案,基金會工作人員說是兩個森永糖果罐。鄭竹梅彎下腰歪着頭細看,直呼:「我不記得有糖果罐,我爸很愛吃甜的,也有可能是我留下來的糖果。」她的視線再略往左邊移,「你看那邊有我爸帶我去租書店租的小說」、「你有看過爸爸跟小孩搶漫畫看嗎?」鄭竹梅對父親的印象停格在30年前,憶起與父親相處的過往,只見她臉上帶着甜蜜的微笑。
紀念館也展出鄭南榕與家人的照片,其中一張是鄭南榕與葉菊蘭的合照。當時鄭南榕只有20多歲,雙眼皮的大眼睛與清瘦的尖下巴,相當俊秀。鄭竹梅看着照片說:「我爸年輕的時候很帥,我媽是被美色所騙!」這次笑得更燦爛,還用手遮了一下笑開的嘴巴。
訪談尾聲,我問她將來如果有小孩,要怎麼告訴孩子有關外公的事情?鄭竹梅說:「我想告訴他(她),外公是因為愛所以做了這個決定,我們也受惠於他所做的決定。他開創一個自由的空間,我們要珍惜它,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努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至於父親在她九歲後的成長過程中缺席,她有甚麼話想跟他講?她說:「我想跟他說,我們現在過得很好,請他不用擔心。」她也要對母兼父職的葉菊蘭說:「謝謝她一路走來的辛苦,希望她之後可以輕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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