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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簽名按樓呃父母850萬倉務員冚賭債  判囚52月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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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16日 19:35
2019年05月16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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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倉務散工月入僅萬多元,全賴「父幹」,獲父母全資購入港鐵上蓋貴價私樓單位並供滿,免費供他和妻女居住。惟倉務員嗜賭成性,欠下800多萬元賭債,財困拮据下竟盲從「中介人」指示,偽冒父母簽名授權自己「按樓」,在雙親不知情下獲批850萬元按揭貸款。父親收到財務公司發信追討還款,驚聞人生再次陷入供樓漩渦,始揭發事件。不肖倉務員昨承認兩罪,法官批評他破壞誠信,判即時入獄四年四個月(52個月)。
記者:伍嘉豪
被告何家文(41歲)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偽造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發於2016年1月。法官判刑指本案涉巨額貸款,被告破壞父母對他的信任,以虛假手段作出無效樓宇抵押,令財務公司失去抵押保障。辯方呈遞幾宗案例給法庭參考後,法官採取較重的監禁六年半作量刑起點,扣除認罪減刑,判囚四年四個月。
家人月還10萬利息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欠下大筆賭債肇禍,案發後妻子與他離婚,並帶同女兒遷離案發單位,留下被告獨居。辯方聲稱涉案850萬元貸款大部份已用於還債,被告最後只獲十多萬元現金;還款方面,被告靠1.2萬元月薪及向家人賒借,每月歸還高達10多萬元利息,現已償還120萬元,惟本金尚未開始清還。另外辯方指單位沒經拍賣,沒證據顯示被告父母蒙受損失。被告投案後與警方充份合作,亦盡早認罪,現感後悔和罪咎。
案情指被告為長子,父親何金福2004年購入將軍澳蔚藍灣畔涉案單位,並與被告及其母親郭惠儀三人聯名持有,後來單位按揭供斷。2016年初,陷財困的被告收到中介人來電問他要否借錢,兩人見面時,中介向他提供一份有關涉案單位的空白授權書。
父報警大義滅親
被告回家後在授權書上冒充父母簽名,使之看似已獲父母授權處理涉案單位事宜。數天後他再與中介人會面,被帶到兩間律師樓辦理按揭手續,隔數日即獲財務機構「富英有限公司」批出850萬元。直至接近一年半後的2017年5月,被告因逾期不還款,父親收到富英追討還款信件,事情曝光。父親報警後被告向警方自首。
案件編號:DCCC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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