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智障婦涉挖甩姊眼官勸家人:放手唔等於放棄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1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17日 21:45
2019年05月17日 21:4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66歲婦上月在大坑居所內疑遭59歲智障三妹挖眼,三妹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案件昨再訊。庭上透露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內容,指她的智商只相當於1歲9個月大幼童,不適宜答辯,建議判六個月醫院令。裁判官向到場聽審的二姊坦言,明白家人照顧被告多年,但有時也要「放手」給專業人士處理,強調「放手絕對唔等於放棄」,二姊聞言不禁流淚。
控罪指被告馬慧琼(59歲)上月30日在大坑新村街勤輝大廈住所內,惡意傷害大姊馬慧娟。控方表示,不久前才取得事主口供,事主須轉介精神科求診,情況嚴重,希望先索取事主的醫療報告及法律意見。裁判官着控方盡快決定如何處理本案,因本案若需證案,可能要向被告兩名胞姊或他人再落口供。
二姊落淚「好辛苦好折磨」
被告昨再被解至東區法院,由四名女庭警推着輪椅出庭。被告應訊期間不時吼叫,又把玩及脫下恤衫,要女庭警輕按其身體制止。至女庭警帶走被告時,被告雙手掩臉。
被告的二姊馬慧莊昨在社工陪同下到庭聽審,獲准坐在律師席上旁聽。裁判官問二姊,對胞妹續由他人管理其日常福利有何看法,二姊表示只希望有人照顧胞妹,又謂:「希望件事盡快完結,好辛苦,好似折磨咁。」
裁判官聞言向二姊說,明白事發後她有壓力,也許她出於姊妹情誼、或是對父母的承諾,多年來照顧被告,卻沒向外界求援。裁判官又道:「發生某啲事之後,人要作果斷嘅決定。」建議二姊放手,由專業人士照料被告,惟「放手絕對唔等於放棄」,只是以其他方式繼續照顧胞妹。二姊提訊完畢後回到公眾席,以紙巾拭淚,社工輕撫其背安慰她。
二姊在庭上透露,日前探望被告時,胞妹曾喊大姊名字,胞妹應該認得大姊。她亦指大姊有情緒問題,擔心大姊如要再落口供會承受不了。裁判官將案押至本月23日再訊,其間被告續由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ESCC1103/19
■記者鄭語霆
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