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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IT公司圍標僅一甩身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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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18日 12:25
2019年05月18日 12:2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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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歷來第一宗競爭法案件同於昨日宣判。2016年基督教女青年會招標購買Nutanix生產的雲端伺服器系統,Nutanix被指與四間代理和分銷商協議,其中三間入假標避免流標,助英國電訊(BT)奪標。競委會指各公司製造競爭假象誤導女青年會,辯方則指這宗生意根本沒甚麼競爭,而女青年會對協議其實知情。法官裁定Nutanix和BT等四間公司構成圍標,干犯嚴重反競爭行為,只有一間公司毋須負責。
涉女青年會合約
指控成立的公司為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及科技21系統有限公司(Tech-21)。案情指2016年6月女青年會首次招標,只有BT入標,未達最少五份標書。同年7月再招標,BT陳經理將BT標書交給Nutanix洪經理,洪安排四間公司Innovix、Tech-21、SiS、和iCON入假標,索價遠比BT高,但iCON最終沒投標。法官裁定四名被告有反競爭協議,目的是妨礙、限制或扭曲競爭,違反競爭法的「第一行為守則」,且屬嚴重反競爭行為,不須先告誡後控告。
至於新龍國際有限公司(SiS),法官指SiS向來不投標用家服務,只是一名初級員工與洪有協議以SiS名義入假標,沒證據顯示上級知其行為,故不可歸咎SiS。被告辯稱案中招標無甚競爭可言,而BT從Nutanix入貨時能取得特大折扣。法官反駁指競爭雖小但不是零,第三次招標有其他公司入標,就算女青年會過往與BT合作愉快,也不一定選用BT。辯方又指本案不涉典型圍標抬價,投標者沒利益輸送,法官指兩者皆不是必要元素。
案件編號:CTEA1/17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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