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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軌 陳婉玉離婚後愛炒樓前夫表弟:04年獲委託幫馮永業處理交易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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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22日 22:30
2019年05月22日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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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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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高官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涉收受賭王姨仔陳婉玉賄賂,當時代馮處理購入雍景臺物業的律師昨出庭作供,原來律師跟陳婉玉是表嫂表弟關係,他的表哥是陳的前夫,形容陳忠於家庭、忠於男人,對前夫非常順從,「(表哥)話一佢唔會話二」,惟03年陳得悉前夫有外遇,「因而好唔開心,即刻冇晒生活重心」,婚變後由甚少接觸買樓投資變為開始炒樓,有次買賣一個單位短短三個月即賺120萬元,04年更託他幫馮永業處理一宗物業買賣。
記者:廖希呈 伍嘉豪
律師哈永豪接受代表陳婉玉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盤問時透露,他見證陳與他的表哥由拍拖結婚,指陳婚後是一名家庭主婦,忠於家庭和男人,面對丈夫時「指東指西都會跟住做」。哈同意,並形容「(表哥)話一佢(陳)唔會話二」。
余承章再問,兩人婚姻出現問題,是否因陳婉玉的前夫有外遇及曾發生家暴?哈永豪回應指知道表哥在沙士前後有外遇,但不知兩人曾有家暴問題。余承章又問,兩人的婚姻出現困難,陳是否因此事而很不開心,「因一個以家庭為重嘅女人,佢男人有外遇,係咪即刻冇晒生活重心」。哈永豪認同,續指陳婉玉的女兒當時又赴美國讀書,故陳很不開心,更指陳於婚變前與前夫關係親密,哈常於電影院碰到兩夫婦。
前秘書不知兩被告關係
代表馮永業的資深大狀謝華淵盤問哈永豪,指陳婉玉以前是否甚少接觸物業投資,卻在2004年後開始炒樓,哈回應稱:「咁上下。」哈的律師樓2004年有代陳及其名下公司購入寶雲閣及翡翠園的物業。陳的公司於以610萬元購入翡翠園單位,三個月後易手,即賺120萬元。其後陳本人斥資1,788萬元,購買寶雲閣物業。
年尾哈收到陳來電,陳稱其朋友要買樓冀哈幫忙處理,該物業即涉案雍景臺單位。哈說並不認識馮,當時亦不知道馮及陳的關係,該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等文件非由他直接經手,是由秘書代勞。
控方指出,陳婉玉2004年9月28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以1,020萬元購入雍景臺單位,合約上原本買方名字是陳婉玉,但被塗去改為馮永業。賣方其後收到陳同日發出的51萬元支票作臨時定金。
代理馮永業夫婦買雍景臺物業、利嘉閣地產代理何明高供稱,公司代理在陳有關寶雲閣及翡翠園的買賣合約及工作報告中,均備註列明陳是「熟客」。而雍景臺單位的臨約上買方姓名由陳婉玉改成馮永業,而合約備註「買家是熟客」,故佣金上通常獲減半折扣。利嘉閣的備註亦顯示馮也是熟客,故繳付佣金時亦獲折扣。替陳處理多項買賣樓宇事宜的秘書徐美儀供稱,並不認識馮永業,亦沒見過他,也不知陳、馮二人關係。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7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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