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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本4名婦女及其中一人的丈夫昨向法庭興訟,挑戰妻子必須「冠夫姓」的法例,稱這會對女方造成精神困擾,要求索賠600萬日圓(約56萬港元)。據日本民法第750條,夫妻須採用同一姓氏,即男女結婚時有一方必須改姓,而日本社會歷來都以「冠夫姓」為主,只有少數家世顯赫的女方會維持原姓,由男方改姓。
提出訴訟的5人指該民法違反憲法中尊重個人、夫妻平權等原則。訴訟人之一的75歲前高中教師塚本協子(譯)表示,半個世紀以來被迫用夫姓,讓她遭受「心理創傷」。最近一項民調顯示,37%受訪者支持修改法例,35%反對。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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