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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一無申報兩失實 鄭若驊誠信破產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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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25日 19:35
2019年05月25日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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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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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鄭若驊去年1月上任律政司司長前,獲特首林鄭月娥特准繼續處理六宗仲裁案。《蘋果》昨報道鄭上任後仍有參與的三宗仲裁案,與已申報的六宗個案資料不符。鄭昨晚才回應指三個案只有兩宗屬已申報,其餘一宗則稱因上任前已辭職而毋須申報。至於為何個案進度與已申報案件的描述不同、當初是否涉及「講大話」等問題,鄭未能解釋。有立會議員斥鄭當初提供失實資料,誤導公眾。
記者:伍雅謙
鄭若驊昨晨出席公開活動時,已被傳媒多番追問,但都未有正面回應上述三宗仲裁案有否申報的問題。
未交代無申報哪宗案件
直至昨晚近8時、即《蘋果》刊出報道後19小時,她才正面回應上述三宗案件,稱其中兩宗屬最初公佈的六宗案件之內,餘下一宗則稱由於上任前已遞交辭職信,認為毋須申報。但鄭始終未交代無申報的是哪宗案件,亦未有清楚解釋何以案件資料與早前向行會申報的六宗案件不符。
去年上任律政司司長的鄭若驊,獲特首特准在任期內,仍可處理六宗仲裁案,引起公眾譁然,當時特首辦及鄭若驊本人曾先後為事件解畫。綜合去年1月11日政府新聞稿及同月21日鄭若驊在商台的回應,已申報的六宗仲裁案均已「完成審理」,並且有「結案陳詞」。
不過,《蘋果》揭發鄭若驊上任後仍有參與的三宗仲裁案,無論性質及進度均與早前已申報的六宗個案截然不同。三宗仲裁案都「未完成審理」,甚至在去年1月仍未開始正式審訊,更沒有任何「結案陳詞」。
鄭若驊去年初曾以個案須保密為由,拒絕透露詳情;但上述三宗仲裁案資料,包括仲裁員身份、仲裁過程及涉案文件,均可在ICSID網站公開閱覽,屬可披露的公開資料。
三案辭職日期均在上任後
鄭若驊表示,其中一宗仲裁案在上任前已遞交辭職信,惟翻查ICSID資料,她在三宗仲裁案的辭職日期分別是2018年1月9日、2月7日及4月4日,全部均遲於上任司長的1月6日。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鄭若驊去年1月6日上任,即使其中一宗個案,顯示她上任後三日便請辭仲裁員主席;鄭若驊須完成整個辭職程序,才算真正辭去職務,否則她仍有數日時間身兼律政司司長及仲裁庭主席身份,需要申報利益,「嗰幾日時間點解唔使申報呢?」
事件另一關鍵,是特首林鄭月娥是否掌握該六宗案件的實際情況,抑或只是被告知案件「已完成審理」,不過《蘋果》連日向特首辦查詢都未獲回覆。
新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表示,有強烈感覺鄭若驊初時提供的資料和事實有很巨大的落差,因去年特首容許她處理仲裁個案的原因是相關個案已經進行中,需要她完成,但其實有關個案只是調查之初,相信鄭若驊是有意識地提供失實資料,誤導公眾。
范國威又指,身為問責官員,誠信比能力更重要,假如她誠信出現問題,便需要為此問責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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