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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酒牌被斥未聽民意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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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16日 05:59
2011年02月16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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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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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政府建議收緊樓上酒吧的發酒牌條例。有議員質疑酒牌局處理牌照申請時,只諮詢酒吧附近商舖,未有聽取居民意見,又批評政府於今年第三季才展開公眾諮詢,令立法時間倉卒,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承認,修例未必能在今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

現時全港約有430間樓上酒吧,佔全港領有酒牌處所總數的8%,但全部領有酒牌處所發生的罪案中,有11%罪案與樓上酒吧有關。食物及衛生局建議加強管制,按樓上酒吧的容納人數、賣酒種類和數目等劃分等級,收緊發牌條件,並在罪案黑點的樓宇限制發牌。

食環署:諮詢警方居民意見

民主黨甘乃威質疑,當局為利便營商修改發酒牌制度,卻胡混諮詢程序,同時缺乏投訴機制,受滋擾居民投訴無門,「以前會諮詢酒吧100米內的居民,現在就只問隔籬左右舖,根本就無聽居民意見。」食環署助理署長(行動)盧傅偉解釋,酒牌局發牌時會諮詢警方及居民意見,並會考慮個別情况,附加發牌條件。

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孔百德指出,每間酒吧平均每6個月被巡查1次,個別酒吧會頻密巡查,警方曾採取5300次針對酒吧的反罪案行動。但民主黨李華明認為,警方執法着重打擊罪案,忽略居民受滋擾的投訴,建議食環署向酒吧實施「扣分制」監管。

修例未必在今屆立會完成

飲食界張宇人批評,當局今年第三季才展開公眾諮詢,立法修例時間緊迫。梁卓偉承認,有關立法修例難以在明年7月前、即今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他強調諮詢工作需時進行。有議員亦批評酒牌局未有派員出席會議,委員會將發信該局,要求就政府修例建議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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