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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女實習生 部長囚三月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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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31日 15:35
2019年05月31日 1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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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跑馬地某高級宴會場地的已婚部長乘人之危,趁18歲女實習生身體不適,對她揸胸摸臀,被控非禮罪受審。辯方抗辯指實習生曾將乳房挨着部長手臂,又稱「我今晚聽晒你話」,更在部長問「係咪可以揸胸」後回答「你夠膽試吓」,故認為實習生同意被摸。但裁判官指實習生證供直接清晰,加上人生及社會經驗尚淺,不相信她會與部長打情罵俏,裁定部長罪成,判監3個月。
女事主X是酒店餐飲文憑女生,去年到涉案宴會場地實習,被告李志強(30歲)是她的上司。實習約兩個月後,被告趁催促她工作時,戳她的腰十次。去年9月26日,X向被告稱身體不適,希望被告為她拿食物,讓她不用空腹吃藥。被告卻說:「想食嘢要畀我揸。」X不理他,稍後進入茶水間。被告尾隨並從後搔她兩邊腰側,雙手更沿腰向上掃至胸部,揸胸侵犯。X掙扎撥開被告雙手,被告卻說:「唔揸上面,咁下面?」再伸手摸X的臀部。X下班後將受辱一事告知友人,其後報警。
稱事主打情罵俏 官不相信
辯方反指,X事前與被告大講黃色笑話,又在看被告手機螢幕時,以胸部挨着被告手臂,並曾對被告說:「我想食芝士蛋糕,最多我今晚聽晒你話。」當被告反問:「係咪可以揸胸?」X答:「你夠膽試吓。」辯方因此認為,X根本同意被摸胸及摸臀。X統統否認。裁判官裁決時指,X的證供直接清晰,誠實可靠,且為人單純,人生及社會經驗尚淺,不信她會與被告打情罵俏或有親暱行為。被告是明知她身體不適,肆意欺負。
辯方求情稱,被告事後已遭辭退,現從事保險業。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判監是唯一選擇,但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ESCC103/19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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