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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默許」捐器官難推行長青網文章

2019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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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6月01日 21:15
2019年06月01日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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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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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心、肝、腎三樣器官中,以心臟移植最難找到合適器官進行手術,配對健康及合適的心臟已不容易,加上中國人傳統保留「全屍」觀念,令本港的器官捐贈比率遠遜西方國家。
根據醫管局數字,去年共進行17宗心臟移植手術,截至去年底,有51人等候心臟移植。彭鴻昌指雖然當局曾考慮立法引入「預設默許」制度,即若病人生前不反對死後捐出器官,便會假設他願意死後捐出器官,但此制度在華人社會有很大爭議,不易推行。
彭鴻昌促增聘員工游說家屬
彭鴻昌建議政府短期內增聘器官移植主任,主動聯絡已屬植物人或腦幹瀕死亡病人的家屬,游說對方在親人死後捐出器官。因這類病人一旦自然死亡後,有較大機會可捐出合適器官作移植,特別是心臟。彭又提議加強教育宣傳,提醒已登記捐出器官的市民,應將意願告知家人避免爭拗。現時衞生署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登記人數逾30萬。
■記者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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