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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死因研訊】北葵涌賽馬會游泳池2016年發生泳客遇溺事故,40歲男泳客在水深1.8米主池暢泳期間沉入水中,12分鐘後始被發現救起,送院搶救不治。死因庭昨展開研訊,事發時當值救生員坦言看不到死者,卻未能解釋原因;他又謂在更台上掃視觀察泳池存在盲點,故需與巡邏池邊的職員互相配合,惟案發當日負責巡池職員承認擅離職守。
須「10秒內睇晒泳池」
死者郭紹豪是泳池常客,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案發2016年8月11日下午5時許,死者起初在池內正常暢泳,及至5時22分,他在池中停下踩水並潛入水中,之後未再浮起。負責在更台當值的救生員鄭國輝(圖)稱,主池旁有兩個更台,長期有救生員當值,屬固定更位,須有人接更才可離開;池邊巡邏則屬流動崗位,可懸空且毋須接更。裁判官問更台救生員和巡池員是否有互補作用,鄭同意。
鄭又指執勤時須從泳池頭至尾不斷來回掃視觀察,「10秒內睇晒泳池」,對死者當日踩水及潛水等動作,鄭指「冇印象」。死因研訊主任問有遠視的鄭當日有否佩戴眼鏡,鄭亦指「唔記得」。被問會否有其他因素導致他看不到池內情況,鄭回應指「反光」,惟他從沒向上級反映,因「反光係一個大自然定律」。
鄭本應於5時30分由坐更台改為巡池。他在口供中承認離開更台後,未有問准上級便擅自上廁所和飲水,其後改口稱曾透過對講機問准上級。至昨午庭上他再改口,稱是往飲水途中碰見上級,才向對方請示。
巡池職員認擅離職守
當日獲編排負責巡池的高級康樂助理李冠棠承認,他既沒拯溺證書,事發時亦沒依照更表巡池。他透露當日有救生員「行開咗」,卻未有按照指引匯報。庭上死者家屬質疑做法不負責任,李承認「不理想」,但謂擅離職守很少發生。根據康文署報告,救生員發現死者時已立即急救,總結指「處理恰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641/16
■記者羅日昇、楊思雅
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須「10秒內睇晒泳池」
死者郭紹豪是泳池常客,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案發2016年8月11日下午5時許,死者起初在池內正常暢泳,及至5時22分,他在池中停下踩水並潛入水中,之後未再浮起。負責在更台當值的救生員鄭國輝(圖)稱,主池旁有兩個更台,長期有救生員當值,屬固定更位,須有人接更才可離開;池邊巡邏則屬流動崗位,可懸空且毋須接更。裁判官問更台救生員和巡池員是否有互補作用,鄭同意。
鄭又指執勤時須從泳池頭至尾不斷來回掃視觀察,「10秒內睇晒泳池」,對死者當日踩水及潛水等動作,鄭指「冇印象」。死因研訊主任問有遠視的鄭當日有否佩戴眼鏡,鄭亦指「唔記得」。被問會否有其他因素導致他看不到池內情況,鄭回應指「反光」,惟他從沒向上級反映,因「反光係一個大自然定律」。
鄭本應於5時30分由坐更台改為巡池。他在口供中承認離開更台後,未有問准上級便擅自上廁所和飲水,其後改口稱曾透過對講機問准上級。至昨午庭上他再改口,稱是往飲水途中碰見上級,才向對方請示。
巡池職員認擅離職守
當日獲編排負責巡池的高級康樂助理李冠棠承認,他既沒拯溺證書,事發時亦沒依照更表巡池。他透露當日有救生員「行開咗」,卻未有按照指引匯報。庭上死者家屬質疑做法不負責任,李承認「不理想」,但謂擅離職守很少發生。根據康文署報告,救生員發現死者時已立即急救,總結指「處理恰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641/16
■記者羅日昇、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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