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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初獲財經雜誌《福布斯》選為香港富豪第39位的僑福建設(0207)主席黃建華,由他與兄弟同任董事的公司早前被渣打銀行職員以假文件騙去2000萬元,公司日前入稟高院,向該職員及渣打銀行索償。
渣打前職員用假文書盜竊罪成
原訴為海外公司Chyau Fwu Holdings Ltd.及旗下的福海工程有限公司,前者持有僑福集團公司,由黃健華與兄弟黃又華及黃德華任董事,集團旗下僑福建設為南區豪宅陽明山莊的發展商。兩被告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前職員莫偉文。
入稟狀指出,莫於2003至2008年間,假扮福海名義向渣打銀行申請2000萬元信用狀,轉到與原訴無關的樂香園咖啡室名下,事件令兩原訴於2009年1月向銀行繳付貸款連利息2100多萬元。莫剛於本月1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盜竊罪成,原訴指莫的行為令其蒙受損失,銀行則監管不力,因此要求兩被告交還該2100萬元及賠償。
【入稟編號:HCA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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