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限呎地自製相連 違地契 難控制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1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18日 05:59
2011年02月18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本港首個規限單位面積的項目——前元朗邨用地,今天截標,多家大發展商如長實(0001)、新地(0016)等均表達興趣。不過,有建築界人士指出,雖然項目規限了單位的面積,但只要發展商預留分隔單位的牆身為非結構牆,日後買家便可能不惜違反地契,打通成大單位。而過去數年,一直有發展商以相連單位可打通成大單位作招徠,每伙價格與獨立出售時相比,高最少一成。

元朗限呎地今截標

地政總署發言人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若上述項目落成後收到打通單位的申請,該署會根據地契的條款作出審批。據本報了解,由於該地地契列明最少要提供960伙(最少800伙面積由377至431方呎),每伙面積不能逾646方呎,即項目最細單位(377方呎)若打通後,變成一伙754方呎,便屬違反地契。而一般而言,一名小業主希望修改整個項目的地契,可能性極低。

不過,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表示,若然項目某一小業主打通單位,當局可根據地契,要求小業主還原,但若然小業主不依循,當局可再做的其實並不多。

測量師學會:政府難防日後打通

何表示,根據現時建築物條例,若然打通單位,不影響結構,而工程亦符合建築物規例所訂定的建築標準及其他規定,則屬於豁免審批工程。他表示,政府難以預防提供細單位的限呎地盤,買家日後打通單位。何表示,政府絕不能限制分隔單位的分隔牆,必須為結構牆,因這可能與法例有所牴觸。何認為,若然落成時,市場確實提供到某個數量的細單位,便已達到措施的目標,之後買家是否選擇打通單位,是難以控制。

兩環保露台共逾54方呎 亦違規

有建築師亦表示,當政府構思推出限呎項目時,建築界不少人士都知道,成效會受到買家打通單位影響。事實上,近年不少樓盤一直會將可打通的相連單位的價格,善價而沽,並以特色單位作招徠,甚至有發展商的分判商,為入伙後的買家,提供打通單位服務。惟由於近年新樓一般都有環保露台,而打通單位後變成一伙,兩個露台加起來便會超出54方呎的豁免上限,屬於違規,市場上對發展商提供這類售後服務,一直議論紛紛。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