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香港報業評議會公開譴責《東周刊》2010年7月14日第359期,在未獲得前港姐寇鴻萍的丈夫梁廷鏘同意下,拍攝他在家中的個人生活照片並公開刊登及報道,侵犯個人私隱。
報評會表示,梁廷鏘向該會投訴指東周刊以偷拍的方式,拍攝他及太太寇鴻萍、兩女兒唐貝詩和唐貝欣在家中的生活照,令他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受困擾,私隱被侵犯。
東周:公眾人物有別一般人
報評會引述東周刊,否認侵犯梁廷鏘私隱,認為梁廷鏘身為公眾人物,其私隱範圍與一般公眾有別,而且照片不涉及不雅或意識不良成分。
報評會:家中活動與公眾利益無關
不過,報評會認為,東周刊在未獲得梁廷鏘同意下拍攝他在家的生活照,並且公開刊登及報道,雖然照片較模糊,以黑影為主,並無裸露內容,但梁在家中的活動與公眾利益或市民的知情權沒有任何關係;梁對自己及家人的私隱,有合理的不受別人侵犯的期待。
報評會指東周刊刊登這些照片,並配以揣測的圖片說明及報道,描繪梁在家中的言行與家人的緊張關係,違反操守守則,因此裁定要公開譴責東周刊。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