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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議員違法 官員可報警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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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27日 05:59
2011年02月2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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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務司長唐英年去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要求跟進社民連梁國雄在公布預算案當日,在立法會向財政司長曾俊華擲物。曾鈺成昨日表示,官員出席會議時,如感到議員的行為違法時,可以採取法律程序,包括舉報、報警,而律政司亦可研究起訴。

警﹕未有官員報案

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表示,截至昨日為止,警方未收到有官員報案。曾鈺成昨回應近日接連有議員向官員擲物,他表示,議員在立法會內的言行,是受議事規則約束,而根據現行規定,只有在議員做出嚴重不檢點的行為時,主席才可要求相關議員立即離開會議廳。他指出,立法會會研究假如果有議員經常作出不檢點行為,可否採取任何措施。

而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亦在《政經星期六》電台節目中表示,政府要耐心聆聽市民意見,但希望社會討論爭議性課題時能理性互動,而非一開始就用近乎刻薄的語氣批評。

林鄭指行為過火難獲支持

她說,尤其近日有議員對出席立法會的官員行為過火,她不認為會得到市民支持,對能否藉此積極鞭策政府亦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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