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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傳票:2月30日到庭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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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1日 05:59
2011年03月01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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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這天是永遠等不來了。」雲南省一名男子最近非常苦惱,因為他收到一張奇怪的傳票,上面寫着到庭時間為「2月30日」,但人人都知,2月怎麼算都只有28天!對此,發出傳票的法庭坦承疏忽,稱已向當事人道歉。

2月15日晚上8時許,網友「蒙腦殼」在內地華聲論壇,發表名為《看雲南法院的荒唐傳票一個永遠無法開庭的時間》的網帖,指出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馬街上革崗村的村民黃建文,因法律糾紛,收到了馬街中心法庭郵寄來的一張傳票,隨即找人聯繫律師。可是,律師一看,連稱「愚人節提前來臨」——這時黃建文才發現:傳票上面清晰地寫着「應到時間為2011年2月30日9時」。

網民:審判機關如此犯錯「不應該」

該帖表示,收到如此「雷人」的傳票,讓黃建文苦惱不已。「不去吧,可他已經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去吧,可今年的2月國曆只有28天、農曆也只有29天。看來,這2月30日是永遠也等不來了。」

有網友認為,作為審判機關,犯這樣的錯誤實在不應該,也有網友調侃稱:「怎麼會有這樣的傳票,難道法官(時空)穿越劇看多了,也玩穿越?」另一網民則開玩笑說﹕「沒讓你零點到庭已是照顧你了,還挑毛病?」原來早前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居民張敏,就曾收到當地法院的「零點聽證」傳票。

應為「3月30日」 庭長稱已登門道歉

《華聲在線》記者致電馬街中心法庭,庭長劉穩良證實確有此事,並說庭方已派人登門向黃建文道歉,也開了集體檢討大會,決定對造成失誤的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羅平縣法院工作人員朱向榮在接受《廣州日報》採訪時透露,開傳票者為一名新來的工作人員,剛上班才3個多月,工作經驗不足。朱向榮說,當時該位新人向馬街中心法庭的庭長詢問何時開庭,庭長說,安排在2月底開庭。後來由於得知被告6人中,有幾位外出打工,庭長於是決定將開庭日期,改為3月30日,但工作人員卻將兩者混淆起來,屬於工作失誤。有網友亦替法庭說句好話﹕「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得讓人處且讓人吧!」

廣州日報/華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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