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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包括民建聯在內的三大政黨昨日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上,認為政府應成立獨立機構規管旅遊業運作,過渡期間亦應先改革旅遊業議會。政府指出,若以地產代理監管局架構為日後規管模式,人手會較議會增加20人,涉及每年約1000萬元的額外開支。當局希望今年第四季為政策拍板。
增20人手 每年多花千萬
政府就改革旅遊業議會拋出4個方向,不過民主黨、公民黨及民建聯都表明,不接受只將議會升格或把部分紀律權力抽走交回政府的做法,認為應另設獨立機構規管。民主黨李華明直言,運行23年、由旅議會和旅行代商理註冊處雙軌規管應該結束,否則不能洗脫自己人管自己人的印象,並認為政府可在過渡期設立臨時機構規管。
公民黨湯家驊認為旅議會缺公信力,若額外花1000多萬元成立獨立監管機構,以買回香港旅遊業的聲譽,非常值得。但他擔心,政府未能趕及明年立法會任期屆滿前完成改革,會再令事件不了了之。
望今年第四季落實
民建聯李慧琼亦指出,旅遊業規管必須改革,可先把旅議會升格及將其部分紀律權力抽走作為過渡方案,同時繼續與內地合作打擊零負接待費問題。
自由黨方剛和經濟動力梁劉柔芬則認為,由政府「行外人管行內人」亦未必是好事。
劉吳惠蘭回應時表示,改革事在必行,但要先聽各方意見;現時旅議會人手有60多人,每年經費約2000萬元,若日後由獨立監管機構,人手約需80人,每年經費約為3500萬元。政府會在4月諮詢公眾及業界,望今年第四季為政策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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