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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主黨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就東區走廊橋墩移位事件諮詢工程界人士,認為橋墩出現沉降並移位,可能是毗鄰工程承建商把工程外判後改用撞擊方式打樁,取代標書列明的「大口徑鑽孔樁」所致;但路政署強調更改工程方法經過審批,他們監測橋墩的次數已增至每小時1次,而由2月初至今的監察報告均顯示,有關支路天橋的橋墩結構穩定安全。
外判商更改打樁方法
趙家賢昨表示,有工程界知情人士向他表示,橋墩出現沉降,可能是承建商把工程外判後,未有按標書要求自行更改施工方法,以撞擊方式打樁,取代標書列明的「大口徑鑽孔樁」,令成本下降40%至50%,但結果造成周圍大量水土流失,導致沉降。
他批評路政署未有妥善監督承建商施工,要求徹查事件。路政署表示,去年中食環署威菲車房重置工程的承建商根據工程合約條款,建議採用「套入岩石鋼樁」建造地基,以替代原合約方案的「大口徑鑽孔樁」。政府委聘的顧問工程師對承建商的替代方案作出仔細審核,在考慮技術可行、安全、對附近設施的影響、設計準則、規格及是否對工程有利等各方面的因素後,當局接受了承建商的建議,採納替代方案。
路署﹕打樁法獲顧問接納
路政署又指出,打樁工程於去年10月開始進行,由具認可資格的打樁專門承辦商進行,其位置與天橋橋墩距離逾70米,該署未有發現工程周遭範圍有異常情况。至於興發街東區走廊支路天橋橋墩出現局部結構反應的事故,是在今年1月底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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