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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管理抗最低工資 被批無良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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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1日 05:59
2011年03月0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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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保安公司新城市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以「先解僱、再聘用」方式,減低5月實施的法定最低工資帶來的上升成本,即先把旗下員工「轉公司」後再聘用,避過以最低工資計算員工的長期服務金。該公司員工批評,公司以「假解僱」中斷員工年資,同時剝削了員工有薪年假和病假等應有福利。

指中斷年資減年假「無辦法」

新城市早前向旗下約200名保安員發出終止僱傭合約信,並要求他們與另一保安公司雄獅警衛簽訂新僱傭合約,至4月1日再簽約重返新城市。新城市行政經理楊小姐承認,「轉公司」屬應對最低工資實施的做法,稍後會聘回所有轉合約員工。因公司與業主立案法團簽訂合約時,只會按原有工資計算長期服務金,「跟法團簽時服務金用6000元工資計,將來長期金以新工資8000、9000元計算,等於法團只給我們1元,我們如何擠2元出來?」她表示,年資逾3年的員工約佔三成,中斷年資及令員工年假減少是「無辦法」,公司會以加薪慰勞員工,預期五成資深員工將可獲取高於時薪28元的水平。

員工為保飯碗無奈接受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總幹事李凱表示,近日接到10多名受僱於新城市的保安員投訴。李凱指出,資深員工年假會按年增加,「轉公司」後會失去靠年資累積的福利;他得悉大部分員工為保飯碗,已在不情願下簽署新合約。

勞工處﹕員工可求助

李凱續指出,部分公司會與員工協商,先清算最低工資實施前的長期服務金,續保留員工年資及其他福利,此做法在過渡期間屬情有可原。但他批評新城市清算長期服務金同時,把員工其他因年資而累積的福利一筆勾銷,屬無良僱主所為。

勞工處表示,暫未接獲相關求助,僱員如覺得權益受損,可向勞工處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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