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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提60選舉草案修訂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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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1日 21:59
2011年03月01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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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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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周三會審議2012年立法會及特首選舉條例草案,公民黨、民主黨、工聯會及數名獨立議員提出多項修訂,當中公民黨合共提出60項修訂,內容主要分為3點,包括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團體票;將「超級區議會」席位的提名及參選權開放至全港選民;及把特首選委員會新增席位按分組界別選民比例分配。由於修訂須分組點票過半數方能通過,預料在建制派反對下,將全軍覆沒。

倡撤功能組別團體票

公民黨副主席吳靄儀解釋,目前立法會功能組別中,有13個界別是由團體票選出,公民黨建議改為界別在職人士一人一票選出業界代表。另外,建議勞工界改為工會成員均可投票,至於商界及工業界則由團體票變成董事票,務求擴大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有關「超級區議員」席位的修訂,是要確保選舉權包括提名、參選及投票「三權合一」。

特首選委會方面,根據公民黨的修訂,400個新增選委按分組界別的選民比例分配,並將特首候選人提名上限訂為165人,限制個別人士盡攬提名。吳稱,若修訂能通過,估計泛民的選委人數會增加百多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以公民黨的修訂會增加公帑使用為由反對,不過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有關選舉開支已獲法律授權,不論選區或功能組別選民數目有何改變,政府均應預留款項,故裁決吳的修正案可於本周三的立法會大會上提出。另外,獨立議員鄭家富提出將立法會地方選區數目由5個增至6個的修訂,被裁決為與條例草案無關,故不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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