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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過去一年,市民投訴警務人員的情况較2009年減少兩成,但投訴中,警員被質疑疏忽職守、行為不當的投訴仍佔80%,監警會委員促請警方檢討有關投訴多在哪些情况下出現,並提升市民對警隊工作的理解,以減低誤會。
投訴警察課昨於監警會公開會議上披露,去年共接獲3320宗投訴,較09年減少21.6%,涉及疏忽職守的投訴較前年減少18.8%,至1701宗,至於涉及講粗口、態度欠佳或行為不當的投訴減少兩成二,不過兩者仍佔總體投訴數字的八成,反觀毆打的投訴則減少23.5%,去年為345宗。
至於今年首兩個月,投訴警察課暫錄得468宗投訴,較去年同期下跌兩成,但疏忽職守與行為不當的投訴仍佔逾八成。監警會委員方敏生建議警方檢討有關投訴多在哪些情况出現,另一委員葉振都亦指出,警方除加強服務質素外,也應讓市民多了解警隊工作,以免誤會叢生。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國兆回應稱,警隊每日接觸1.3萬名市民,難以保證每名市民都滿意警方執法,警隊正針對前線人員執法時可能面對的情况,以及可能因誤解而起的投訴,加強市民對警隊工作的認知。
研分等級處理投訴
投訴警察課(新界)警司黃序海表示,警隊內部已成立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以監察投訴趨勢、檢討執法程序、向前線人員提供醒目小貼士、利用警訊向市民傳遞資訊等。警方過去3個月亦向銀行界、運輸界等8個機構借鏡,研究把投訴按等級設優先處理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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