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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一宗富豪離婚官司的判辭,因涉及當事人的未成年家人,離婚雙方為保護幼童,向法庭要求延遲頒布裁決、刪除部分裁決內容或不把裁決放上法院網站,上訴庭均不同意,但下令日後在所有關於此案的判辭內加上聲明提示公眾,法院已頒令禁止任何人披露一切可導致案中幼童身分被辨識的資料。
抽起判辭 加警告再上載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已根據上訴庭頒下的命令,臨時抽起涉案判辭,稍後會把判辭重新上載到互聯網,根據服務承諾,一般可於3日內上載,但會按上訴庭命令在判辭加上警告字眼。
該宗離婚官司於去年第四季進行,訴訟文件、聆訊和裁決都觸及涉案家庭的未成年人士。判辭頒布後,男方的律師即日傳真法庭,緊急申請延遲公開該判辭,希望把涉及未成年人士的段落刪去後才向外公開判辭以保護兒童。兩日後上訴庭應要求開庭聽取雙方陳辭,要求雙方再詳細書面交代看法,並指示暫時從司法機構網頁內抽起該判辭。但媒體已廣泛報道判辭內容,上訴庭昨日裁決指出,因為涉案人士與家族成員之間發生其他非家事法的訴訟(家事法訴訟才可不披露與訟雙方的名字),離婚案的當事人名字亦被廣泛報道。
法官:抽起或刪除非良方
署任首席法官鄧國楨昨日頒發判辭指出,保護未成年人士是法庭責任,但抽起整份判辭或刪去相關段落均非良方,他認為在判辭內加上警告字句即可。
【案件編號:HCMP2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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