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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樂家集團(1003•現稱21控股)創辦人兼前主席郭展榮95至98年間借出8300萬元予附屬公司,郭並獲承諾透過配股作還款,惟郭最後只獲償還3850萬元,故興訟追討,昨獲高院判勝訴,頒令樂家須向郭償還4450萬元及額外利息。案情指出,郭展榮於2000年計劃引退,樂家同意還款並指會透過配股集資還款。同年3月,樂家把配股集資後的2500萬元償還予郭,稍後再還1350萬元,但之後再沒有還款。
【案件編號:HCA23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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