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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有線洗樓員 保安賠償11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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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8日 05:59
2011年03月0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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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收費電視拍門兜售服務在香港司空見慣,推廣員不時與大廈保安有摩擦。有線電視一名推廣員工作期間被大埔太湖花園兩名保安打傷,導致頸痛及心理創傷,常發噩夢,區域法院法官昨頒令兩保安及警衛公司需向他賠償11.4萬元。

打傷背頸 事主患抑鬱

38歲的胡良駒(譯音)8年前任職有線電視的銷售代表,他因被毆打受傷入稟向梁銘潤、陳瑞興(俱為譯音)、統一警衛有限公司及i-Cable Communications Ltd索償。胡表示,每天其上司會指示他到已約好的客人家中推廣,為爭取上門推廣機會,推廣員完成探訪後不會離開,而會逗留在大廈內,經後樓梯逐家逐戶逐層拍門「洗樓」推廣,避免經升降機上落被保安員發現及趕走。

2003年6月7日,胡到太湖花園二座「洗樓」,在後樓梯遇上梁、陳兩保安員,兩人將他推向牆,梁打他後頸及背部,陳則踢他的膝關節令他倒地,最後兩人反指是胡自己在後樓梯跌倒,並把其袋中物件散滿一地。

多戶投訴推銷 或惹保安怨恨

法官昨裁定毆打真有其事,而且太湖花園當日收到極多住戶投訴被推廣員滋擾,令保安疲於奔命,故梁、陳確可能對胡心生怨恨;但法官認為有線一方無法預計員工被毆,因此毋須負責。胡因事件造成背頸傷勢,事後出現抑鬱徵狀,甚至曾試圖自殺,法官下令兩保安員及警衛公司需賠償11.4萬元。

【案件編號:DCPI11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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