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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膠iPhone騙案 男被告判囚20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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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9日 05:59
2011年03月0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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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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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08年曾因詐騙罪而身陷囹圄的男子,出獄後再犯案,更聯同中年女子,以生粉等物料製成「泥膠iPhone」,成功騙倒多名二手手機店東主。兩人被控詐騙等共6項罪名,昨被判其中5項罪成,裁判官強調案件是有計劃、有預謀,重判男女被告分別入獄1年10個月和1年。

女被告認串謀囚1年

女被告潘令平(36歲)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男被告王志剛(37歲)則有一項詐騙罪,未能證明他指使別人出售「泥膠iPhone」,被裁定不成立,其餘5項罪名均成立。王志剛於97年曾因搶劫罪被判入獄6年,另有襲擊和詐騙兩項案底。

辯方求情指出,王志剛於04年結婚,育有一名4歲女兒,原於九巴當司機和貿易工作,月入1.2萬元。被告呈上兩封求情信,指被告案發時正值失業,百物騰貴並要養家,故鋌而走險。他希望早日獲得自由,做個好爸爸。辯方又指出,潘婦育有一名11歲兒子,她與警方合作,把事實和盤托出。而她協助王志剛製造「泥膠iPhone」,每小時只得100元報酬,加上其角色相對不重要,並沒有主動行騙,只一時為錢犯案,兩人同樣請求輕判。

官指早有預謀 控罪嚴重

暫委裁判官高偉雄直指,詐騙控罪非常嚴重,是有計劃、有預謀。被告清楚未開封的iPhone賣出價格更高,利用店東希望賺取更多利潤的心態;又從其他途徑取得豐澤電器的單據,使人深信為真貨而不作檢查,屬非法勾當。

【案件編號:KCCC54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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