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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食品容器 港無法例規管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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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10日 05:59
2011年03月1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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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大生命科學院生物化學課程副教授陳竟明說,礦物油屬工業用料,是石油產品,有可能含有「多環芳香烴」(PAHs),而PAHs會影響身體的免疫系統,減弱抵抗入侵細菌的能力,會令身體器官有出現炎症的可能,若攝取的濃度高,更有致癌風險。

目前歐洲正制訂法例,規管用以包裝食品的塑膠容器或物料,礦物油飽和碳氫化合物(mineral oil saturated hydrocarbons)安全上限為每公斤含0.6微克,但食物安全中心表示,本港並無法例規管用以配製或保存食用食物的器具或食品包裝容器採用的物料。

至於食品含礦物油問題,食物安全中心稱,他們由2009年至本年1月共抽取逾370個食品樣本測試,全部結果滿意,礦物油含量並沒有超過食品重量「每100份含0.2份」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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