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鴻基地產前主席郭炳湘的妻子及母親遭自稱張子強同黨的匪徒勒索4億元案,法官今日將指示7人陪審團退庭商議。本案次被告郭炳根被揭1991年曾因另一宗綁架案與兒子同被捕,惟幼子在庭上力證父親一直照顧家人,雖已半退休,但無欠債。
滿頭白髮的首被告陳威行(58歲)及皮膚黝黑的次被告郭炳根(61歲),被控於2009年9月22日至12月17日,串謀勒索郭炳湘妻子李天穎4億元,兩人另被交替控以兩項勒索郭妻4億元及8000萬元的罪名。
辯方﹕隱瞞認識首被告 不代表犯案
次被告郭炳根的兒子郭海榮(29歲)昨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他指兄長及姊妹已成年,每月均有給父親家用,他本身開設建築機械公司,偶爾父親兼職幫忙釘板紮鐵等,故父親不愁收入。
他又指父親閒時雖愛賭馬,但只屬小賭怡情。惟控方指被告早年因偷電被罰款1000元,另於91年及01年曾被捕,前者更涉及綁架案,郭海榮只表示不知情,只記得警方曾上門找父兄查問。辯方指出,次被告郭炳根因驚慌而確曾向警方說謊、隱瞞認識首被告的詳情,但不代表他有份參與案件。
首被告記下有郭家消息周刊
控方又指警方在首被告家中起出一記事本,當中記下約10本報道了郭家消息的周刊名字及出版日期等。惟辯方指被告家中沒有任何相關周刊,即使首被告研究郭家的資料,亦不代表要進行勒索勾當。
控方案情指出,兩被告寄出3封信予郭妻,表示97年綁架郭炳湘時,郭家只付了6億元贖金,綁匪5兄弟因事被處決,要求她找付4億元「尾數」。警方佯裝郭妻私人助理,與首被告通電話兩次,首被告自稱是「姓張」那伙人,又指當年將郭鬆綁時,雙方議定以Z字作密碼。首被告指「死鬼大佬」臨終前吩咐要取回4億。警方監視多日後,同年12月16日在旺角朗豪坊拘捕兩被告。
【案件編號:HCCC2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