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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郭家4億 兩匪囚10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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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11日 21:59
2011年03月11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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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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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稱是「賊王」張子強的兩名同黨為收回97年綁架郭炳湘時的「尾數」,竟於12年後向郭家勒索4億元。二人早前在高院受審後,昨被裁定串謀勒索罪成重囚10年。法官賴磐德指出,勒索是最醜陋及邪惡的罪行,事件勾起郭炳湘及其妻子的慘痛回憶。

警指首被告曾被控與張子強藏軍火

首被告陳威行(58歲)及次被告郭炳根(61歲),分別被陪審團以一致及大比數裁定兩人於2009年9月22日至12月17日串謀勒索郭炳湘妻子李天穎4億元罪名成立。警方指出,本案被告陳威行,其實正是99年被控與張子強在上水藏有800公斤軍火的陳森友,當年他被判無罪,自辯時堅稱不認識張子強。至98年張在內地因綁架及藏軍火等罪被判死刑,判案書直指97年陳森友與張一起綁架郭炳湘。

97年張子強綁架郭炳湘,他收款6億元後放人。至09年9月,本案兩被告寄出3封信到郭家南灣大宅及郭太胞弟李天澤於金鐘的醫務所,內容指當年「承受了幾十年牢獄之苦及損失五條人命」,故要求郭家兌現承諾付回4億尾數;兩被告署名「Z」,信內記憶卡更儲存4張相片,包括一名身纏炸彈男子的相片、郭炳湘的相片及新鴻基中心外貌等。被告更於信中反問郭老太:「以全家興衰及子孫上下幾十人的安危為賭注,值得麼?」

李天穎周一曾出庭作供,指收信後令她聯想到丈夫97年遭綁架時,張子強曾向她直認綁架李澤鉅後,腰纏炸彈到其父李嘉誠家中收贖金。警方接報後即鎖定目標,派員監視兩被告,又以談判專家冒認郭李天穎的私人助理Paul Wong,兩度與首被告通話,其間首被告詳細道出當年綁架詳情,如指當年他深夜為郭炳湘買胃藥,及放走郭炳湘時雙方以Z字作密碼以證明身分。

他又指若郭家拒付4億元,將會以殺雞儆猴方式向另一「老細」索款。警方終於12月16日,跟蹤兩被告至旺角朗豪坊,趁首被告在4層高扶手電梯上與談判專家議價、要郭家先付8000萬元誠意金時飛撲上前拘捕他。陪同首被告一起致電勒索的次被告亦於同場被逮捕。

官﹕無法肯定與當年綁架有關

首被告雖被指為張子強同黨,並先後於73年及87年有打劫及襲擊罪兩案底,但辯方求情時指沒有證據證明他當年參與綁架。次被告則求情指其角色較首被告輕,且年事已高不可能再犯罪,但法官指兩人同謀故罪責一樣,且本案充滿威脅逼嚇成分,案情非常惡劣;而串謀勒索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但由於無法肯定兩人是否與當年綁架案有關連,因此判刑時只考慮勒索案的案情。

【案件編號:HCCC2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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