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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申請聘英御狀上訴終院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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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11日 05:59
2011年03月1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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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故歌手梅艷芳去世多年,其母仍在法庭爭奪女兒遺產,經過兩輪敗訴後,梅媽覃美金昨日要求法庭批准她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Gilead Cooper來港代表她向終審法院上訴,她指香港的資深大律師「太貴」支付不起,Cooper則願意「減價」,以香港資深大律師的一半價錢接案。

法官將於下周二作出裁決。梅媽一方指出,爭產案雖只涉事實裁定,不涉法律觀點爭拗,但由於上訴時梅媽已沒有大律師代表,對其並不公平。惟負責管理遺產的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一方指出,案中其他被告在審訊中一直只聘用大律師,資深或御用大律師並非必要。梅媽一方則說,爭產案案情複雜,又指雖然梅艷芳當日簽署英文文件時有人作翻譯,但該翻譯員亦是匯豐國際信託職員,因此對其是否公平存疑。法官夏正民指有關質疑從未於原審或上訴時提出,而且並無實據支持。

【案件編號:HCMP1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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