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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名病人早前服用標籤為「凌霄花」的中藥,原來是香港四大劇毒中藥之一的「洋金花」,但由於涉事的富康中西藥行沒有妥善保存病人資料,衛生署迄今仍無法聯絡其餘7名獲處方「毒藥」的病人,正研究向涉事的零售商及批發商提出檢控。有中醫師指出,「洋金花」含有劇毒,多以煙熏形式作麻醉止痛之用,市民誤服下肚隨時致命。
4名中毒的病人,均在上月服用購自東涌富東商場的富康中西藥行出售的帶有「凌霄花」的中藥材後,出現暈眩、瞳孔放大和神志混亂等病徵,到公立醫院求醫後,證實是抗膽鹼能中毒,當中一名4歲男童的臨牀化驗樣本更驗出烏頭鹼類物質,署方不排除是富康中西藥行在煎藥時與其他病人的湯藥「錯調」。
7名獲處方病人無法聯絡
至於其餘7名同樣獲處方「凌霄花」的病人,則因為中醫師沒有妥善保存病人的個人病歷紀錄,令衛生署無法跟進。
衛生署追查懷疑有問題的「凌霄花」來源,發現中藥由恆和藥材行提供,交易單據稱藥材為「泡桐花」,與「凌霄花」一樣屬於無毒性的中藥材。不過,化驗結果卻證實這些「凌霄花」帶有一種「莨菪烷生物鹼」物質,屬含有劇毒的「洋金花」所帶有的物質。署方調查批發商時,已沒有發現任何「凌霄花」、「泡桐花」和「洋金花」的存貨,但批發商承認一直把將「泡桐花」當成「凌霄花」售予客戶。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涉事的富康中西藥行和恆和藥材行,均未能分辨其出售的藥材,或觸犯《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正就執法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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